六、复试必备证件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处以及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一份(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网站:http://www.chsi.com.cn/xlrz/)
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必须完成全部四学年的在校注册)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xjxl.chsi.com.cn/ index.do)
3、政审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附件中下载)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七、复试内容
1、笔试:专业理论(100分)和专业英语考试(100分),专业理论命题范围为一级学科,专业英语可以自带纸质版本字典,不可携带电子字典或参考书籍。
2、临床技能的考核:学院按一级学科层面组织临床技能测试(包含体格检查与基本操作)(200分)。
3、面试:学院按二级学科层面组织面试小组,主要针对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100分)
八、拟录取
1.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各学院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确认拟录取告知书)。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5×(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为3。
5.各招生单位(学院或医院)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计划招生数,校本部各学院学术型指标可用作专业型计划指标,但专业型计划指标不能用作学术型指标。学术型计划单列下达。
6.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各学院须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报研招办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为10天。
8.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9.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指导;院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出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3、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复试结束后的一周内,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5、2017年硕士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899985(学院),0734-8282310(学校),0734-8281304(学校);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系、所、医院)的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布,可实行差额复试。
2.破格考生严格按国家政策执行,主要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但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专业必须是报考第一志愿单位与第一志愿专业,各学院必须加大破格考生复试力度,并且附本人科研及工作业绩报告(科研创新方面的证明材料,如国家、省部级奖,获得专利,发表核心期刊文章等)。
3.考虑到报考学科专业上线人数不均衡,各招生单位应尽可能给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创造校内相近专业调剂复试机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各招生单位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复试工作要全程录音录像。在复试组织过程中,要精心设计流程,避免出现复试导师迟到,随意接听电话,材料散乱等情况,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复试环境,提高复试录取结果的准确度和公信力。
5.由于教育部新出台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文件,2017年起非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105100),故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必须转至其他专业复试,如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200)及其他医学相关专业。
十一、材料归档与提交工作
1、复试完成后归档下述材料上交研究生处。
1)南华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
2)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校内调剂申请表;
3)南华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录取政审表;
4)笔试及面试相关材料;(复试时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录音录像须存盘上交研招办备份,其它笔试试卷、面试材料请各学科专业自行保留存档)
5)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录取结束后,于6月初统一到研招办加盖公章,并带回各学院保存)
6)复试专家公正承诺书;
7)拟录取考生复试报到单;
8)校内调剂汇总表;
9)确认拟录取告知书。
2、复试完成后各招生单位将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档、录取意见汇总表及拟录取考生复试报到单提交到研招办。
南华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201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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