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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第二临床学院2017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等有关文件和教育部、湖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
二、复试组织机构与职责
复试工作设置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学院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学院复试工作监察小组,各小组人员组成及具体职责如下:
1.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志刚
副组长:张琍 汤永红 颜亚平
成员:王毅 赵兴斌 廖勇仕 周玉生 肖美美 何振华
职责:
(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招生单位招生工作方案,并于3月25日前上报研究生处招生办;
(2)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
(3)负责协调本学院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4)审批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并及时上报研究生处招生办。
2.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王毅
副组长:邓宏军 陈亚军
成员:雷长城 谢文彪 罗志强 彭辉灿 方向军
秘书:王一龙
职责:
(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
(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
(3)负责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工作政策咨询;
(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
(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
(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提交上报拟录取结果,并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审核。
3. 院招生复试专家小组
组长:罗志刚
副组长:张琍 汤永红
成员:雷长城 谢文彪 罗志强 彭辉灿 方向军
秘书:陈亚军
职责:
(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
(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
(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并进行综合排序;
(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批。
4.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组长:颜亚平
副组长:王铁石
成员:邱艳君 钟益和
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全院复试录取全过程工作,同时加强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并负责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对象
临床医学专业按A类地区国家线要求【总分≧295;单科(满分=100分)≧41;单科(满分>100分)≧123】。
四、复试工作流程与进度安排
1、复试阶段总体安排:3月28日--3月30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生。
2、复试流程安排
(1)资格审查:2017年3月28日8:30-17:00,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生凭报到单到第二临床学院教学科研部(新附二医院行政办公楼906室)报到验证,进行资格审查,提交A4纸复印件1份(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顺序装订)、政审表、考生自述,并落实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
(2)笔试时间:2017年3月29日8:30-11:30
笔试地点:附二医院行政办公楼15楼多媒体教室教室。
(注意事项:请考生务必于8:10前到15楼候考室统一凭证件领取考试编号,并按编号对号入座参加考试。)
(3)临床技能考试时间:2017年3月29日14:00-18:00
地点:附二医院行政办公楼14楼临床技能中心
(考试步骤:考生13:30到达考场,在15楼候考室凭证件领取考试编号候考→按编号顺序到14楼参加临床技能操作考试)
(4)面试:2017年3月30日8:30-12:30
面试地点:附二医院行政办公楼14楼临床技能中心
(考试步骤:考生8:00到达考场,在15楼候考室凭证件领取考试编号候考→按编号顺序到14楼参加参加专业面试。)
(5)考生复试通过后,并且心理测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到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办理拟录取手续。
五、调剂工作
1、校内调剂
(1)所有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生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原则上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内调剂:为简化工作流程,各学院或医院可根据有关规定及考生本人申请要求,在本学院或医院内部相近专业方向进行调整参加复试。
(3)学院间调剂。目标专业为非临床专业校内调剂考生直接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目标专业为临床专业校内调剂不需要通过研招网的调剂系统,考生完成第一志愿医院复试后,考生可查询南华大学研招办网站公布的各医院缺额表或咨询各医院缺额情况,在经调出医院和调进医院同意后,填写《校内调剂申请表》,并按照拟调剂医院的安排参加复试,不得同时向多个医院或者专业申请校内调剂,一经发现同时被多个医院或专业拟录取,将取消该考生拟录取资格。
2、校外调剂
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将第一时间将有缺额的专业在系统中开通接收调剂。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各二级招生单位从调剂系统上择优挑选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且满足本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
(4)调剂生复试通过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第一时间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调剂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7个专业。凡欲调剂到我校的工商管理(MBA)硕士的考生还必须满足该专业的报考条件方能调入(即大专毕业5年以上,本科毕业3年以上,硕士毕业2年以上)。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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