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2017初级法律法规重点:个人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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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

  2.个人消费贷款

  ◎ 个人汽车贷款 —— 贷款不得超过汽车价格的80%,商用车70%,商用货车60%,二手车50%,自用车贷款期限不超5年,商用车,二手车不超3年

  ◎ 助学贷款

  ◎ 个人消费额度贷款 —— 质押额度不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

  ◎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

  ◎ 个人权利质押贷款 —— 以本人或其他然人的未到期本外币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电子记帐式国债、个人人寿保单等权利出质

  3.个人经营贷款

  4.个人信用卡透支

  公司贷款业务

  1.流动资金贷款 ——临时3个月、短期3个月至1年,中期1-3年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分为流动资金整贷整偿、整贷零偿、循环贷款和法人账户透支四种形式

  2.固定资产贷款 —— 一般为中长期贷款,分基建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商业网点贷款

  3.并购贷款

  4.房地产贷款 —— 房地产开发贷款(分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两大类)、土地储备贷款、法人商用房按揭贷款

  5.银团贷款 —— 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通常分牵头行(承贷份额不少于20%,分销给其它银团成员的份额不少于50%)、代理行和参加行

  6.贸易融资 —— 国内贸易融资和国际贸易融资(进口方银行为进口商提供服务和出口方银行为出口商提供服务)

  贸易融资工具有: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开证银行依照客户要求,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它指定人进行付款或承兑或授权他行进行该项付款

  ◎ 按进出口分:进口、出口信用证

  ◎ 按开证行保证性质分:可撤销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 按信用证下汇票是否附商业票据分:跟单、光票信用证

  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上是跟单商业信用证

  ◎ 按权利可否转让分:可转让、不可转让信用证

  ◎ 按付款期限分:即期和远期信用证

  ◎ 按可否循环使用分:循环、不可循环信用证

  ◎ 按是否保兑分:保兑、无保兑信用证

  其它种类:预支、背对背、对开、旅行信用证等

  押汇 —— 分出口、进口押汇

  出口押汇是指银行凭借获得货运单据质押权利有追索权地对信用证下或出口托收下票据进行融资的行为。

  进口押汇是指银行应进口申请人的要求,与其达成进口项下单据及货物所有权归银行所有的协议后,银行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其释放单据并先行对外付款的行为。目前银行主要办理进口信用证下的进口押汇业务

  保理 ——又称保付代理、托收保付,是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出口方为了规避收账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担风险的做法

  按进出口双方是否都要求银行保理分为:单保理(只有出口银行和出口商签保理协议)和双保理,国内保理主要包括应收账款买断和应收账款收购及代理

  福费庭(Forfeiting)—— 也称为包买票据或买断票据,是指银行对国际贸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或买断)

  特点:出口商卖断票据,放弃票据一切权利;银行买断票据,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并承担可能拒付的风险

  7.票据贴现和转贴现

  票据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票据再以卖断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票据的行为

  按出票人不同,票据贴现业务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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