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石材买卖合同范本【一】
需方单位:四川路桥遂广高速公路SG1-4项目经理分部路基一队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龙女砂石场 藤兴林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秩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1、材料名称、规格、单价及产地
上表中材料单价为砂砾石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含材料出厂价、装卸费、运杂费及税金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单价为不变合同价。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单价,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2、供货数量:甲方实际施工需求数量。
二、质量要求:
1、乙方所供应的级配砂砾石粒径控制在0~10cm内,砂砾石含泥量不大于5%。其它指标满足甲方与本工程项目业主所签工程合同文件以及本合同中对材料质量的要求。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开采许可证等各类证明。 三、数量、计量单位及计量方法:
1、供应数量以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 2、计量方法:
(1)、乙方将材料运送至甲方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指派专人按实际方量验收,出具验收票具。
(2)、以甲方实际签收的合格数量作为结算数量。 四、供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1、 级配砂砾石 供货期限由甲方决定。 2、交货地点: 卸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 。 五、结算方式
1、乙方交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发入库单后在每月最后五天内,甲方凭乙方提供的销售发票、入库单及相关证明等资料结算。
2、货款支付按每月已结算的材料货款的65%支付,余款在停止供货后一年内付清。
3、支付货币形式为人民币。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第五款支付乙方已结算货款。 2、甲方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供料计划提供给乙方。
3、甲方应指定人员签收乙方送至工地经抽检合格的材料,不得故意拖延收货时间。
4、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卖方送至工地的不合格材料(以甲方中心试验室抽检结果为准),其退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供货计划,按时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合格材料,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2、乙方供货不能满足甲方供货时间和供货质量要求时,甲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必须保证所供材料整车规格、质量的一致性,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收货并可追究相关责任;甲方若发现卸料过程中掺有不合格品,乙方必须停止卸料,经抽检合格后方能卸货。
4、乙方在材料运输途中或中转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产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更、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违约一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十万元的违约金。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用料计划生产材料,确保工程需要。若因乙方责任未能按用料计划生产或达不到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按甲方供货计划供应材料,致使工期延误,除承担相关损失外,每延期一天,向买方支付五仟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另行选择供货商的权利。
3、其他违约责任按国家现行《合同法》有关条款解决。 十、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如需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供货完毕并付清所有款项后即自动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建筑石材买卖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用于上海香港广场工程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货品名称、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等 备注:以上数量暂定,具体数量按实际到货数量结算,以上单价已含税.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1. 交货地点为:,所发生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收到货品后在送货凭证上签字,作为对帐,结算货款的凭证之一,非指定第三方签 收人员对任何采购内容签字无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 陈景增 身份证: 为授权签字人员。 。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一并提供产品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商品的检测报告、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厂方原产地证明(注明使用项目名称)以及商品内石英石等含量证明;提供涉及知识产权等内容的资料,如商标注册,转让,许可使用证明,专利证明;提供有关政府部门对不同商品规定必须具备的资料。进口货品需要提供海关报关单,完税凭证及委托报关协议等材料。
4.如乙方交货7天内不符合交货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货品并在3天内给予退换,超过期限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自行承担货品的仓储和运输费用。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的承担
1.运输方式:
2.包装要求: 一个铁架不超过三吨,每片人造石四角保护。(祥见附件) 3 4.装卸方式:乙方负责装货,甲方负责卸货,各自承担在装卸时的损耗。
四、供货能力及货品质量保证
1.甲乙双方保证其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内具有合法有效的签约资格和持续可靠的履行能力。签约前,甲乙双方应如实提供基本信息,包括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签约授权书原件等一般性证明文件。
2.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由甲方,乙方以及项目监理共同取样委托政府权威部门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对样品抽样送检,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报告的检验日期已超过一年的,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部门要求送检的;甲方客户投诉,经分析质量上确有较大疑问的;甲方客户多次投诉,对质量问题反映较强烈的。
3.乙方承担并保证,乙方所供货品符合本合同的各项规格,数量,包装及品质等条件;货品的生产及包装过程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货品未掺假,冒牌,作不实虚假标记及广告,未隐瞒任何缺陷及不足;如按样品买卖的,货品需和提供的样品相符;货品全新及未被使用过。
4.货品的质保期贰年,从验收合格起起算。在合理使用期限内因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全部的责任。如乙方提供的为假冒伪劣产品,应向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客户的索赔,行政罚金,诉讼费及律师费等。
5.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将其安装的程序及安装时用的辅助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等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并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
五、货品验收
1. 乙方严格按照规定的交货日期交齐合格货品。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并有权将不合格货品退货给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延误交货日期的,乙方应及时出具相关证明,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 货到甲方后,商品的规格,数量,颜色有误的,甲方将在发现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异议确定,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涉及款项将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3. 乙方必须提供按出厂标准包装并且包装完好的货品(祥见附件),甲方有权对全外文品及有包装质量问题的货品拒收。
4. 甲方在收货凭证上签字仅意味着甲方收到所述货品,在货品质保期内,一旦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均有权向乙方提出异议。
5. 货品由甲方进行验收。若甲方需第三方签收应向乙方出具书面委托,否则乙方有权拒接交货。
验收标准为:厂方标准,业主封样。数量按加工清单要求。
验收地点为:松江区泗泾高技路386弄26号甲
6. 因乙方原因(如货品被认定为质量不合格),甲方要求换货的,乙方承担有关的运输费用。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4个工作日内将货品运回,逾期则甲方有权在无需再次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以甲方认为足以保护乙方利益的方式予以处理。
六、结算
1. 付款方式:(1)甲方应按每批订购单货款的20%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此款用于冲抵货款),款到发货。货到验收后即付货款的50%,若甲方拖延不付,乙方有权中止送货直至解除合同。送货完毕30日内,甲方将货款付至总额的95%,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自项目竣工之日起满贰年后5日内一次付清。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发票后方可办理结算。
2.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开户行,帐号等信息进行付款。如有任何变更乙方应至少于付款日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因任何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不明确或通知不及时造成的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七、退货处理
1.如因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不符合交货条件,经甲方书面提出后,乙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办理换货手续,并应及时提供合格产品,以确保工期。
2.由于不符合交货条件或之后发现质量不合格退货部分的货款,运输费及仓储费用等,甲方有权在未付款中扣除。如货款已付清的,乙方应在收取退货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
八、商业贿赂禁止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请客,送礼,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行为。如有发现,将视情况处以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金额10倍的罚金并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对其相关工作人员的签字不予认可。
九、保密条款
保密资料和信息指甲方与本购销合同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供货内容,单价,数量,总价及其它商谈的信息。除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外,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任何其它用途。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终止合同两年内,均应对上述保密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十、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经济业务交往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可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三、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分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 方:(章) 乙 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