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以及《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十六条关于民族传统节日放假的有关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阔时节:2月5日(星期日)、2月6日(星期一)全州傈僳族干部职工放假2天,州内傈僳族聚居区干部职工放假2天,2月7日(星期二)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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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安排:元旦 | 春节 | 清明节 | 劳动节 | 端午节 | 中秋节 | 国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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