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个人参保怎么缴费?
事项名称:个人缴费人员参保缴费 | |
子项名称 | 无 |
申请人 | 个人 |
实施主体 | 区县社保分中心 |
管理权限 | 市社保中心权限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
申请条件 | 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 |
办理流程 | 第一步:个人提出申请(《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单》、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登记簿、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证明) 第二步:分中心受理申报核定 第三步:个人持缴费通知单按照约定的方式缴费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规定时限 | 每月15日前,即时办理 |
承诺时限 | 即时办理 |
办理地点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县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2-12333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监督 | 监督电话:022-23030851 网上举报投诉:www.tj.hrss.gov.cn 来信地址:和平区建设路18号(邮编:300040) |
查询网址 | www.tj.hrs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