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家评审(6月9日-17日)
由市直各牵头部门分别提出各类别领军人才专家评审组成员名单,一般由7-9人组成,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市委人才办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申报人选进行归口分类,反馈各牵头部门,由各类别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按分配名额1:1.2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并在本行业系统和相关单位进行全覆盖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监督,听取各方面意见。经公示无异议的初步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征求纪检、检察、法院、公安、信访、卫计等部门意见后,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对主管部门和专家评审组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公正评审,在市委组织部征求意见中被取消资格的,将不再从本系统递补,名额分配给其他行业系统补报。
(六)组织审定(6月18日-26日)
市委人才办将建议人选名单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1:1比例确定拟选拔人选,在《酒泉日报》、酒泉电视台和“西部先锋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酒泉市领军人才,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并颁发证书。
五、推荐材料要求
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省属驻酒单位报送推荐人选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成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酒泉市领军人才选拔登记表》每人一式3份;
3.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组织部门)、市直部门、驻酒单位推荐函件1份,并附《酒泉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4.成果、业绩证明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需提交相应的电子版。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