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投标文件编制、装订及密封
1、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项目、投标单位名称及日期);
2、投标报价按三年合同总额(营业额流水比例)报价;
3、投标单位经营计划(经营规划、范围、种类、服务标准及以往经营项目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银行资金证明;
6、投标单位在以往经营中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的说明;
7、投标单位对“四、投标人要求”相关内容做出书面承诺;
8、附相关餐饮项目3年以上合作服务经验证明文件;
9、投标单位按“1至8”编制顺序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每页均加盖公章;
10、投标文件需提供一正三副,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
11、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正、副本装入文件袋并用封条密封,在封条与文件袋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用“A4”纸打印投标店面名称,投标公司名称、投标人姓名、联系电话及日期等信息并粘贴在密封袋上。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9:00-9:30;
2、开标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
3、地点:北师大后勤管理处四层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单位须缴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只收支票;
3、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7年5月16日下午14:30-17:00;
4、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到账,投标单位应在报名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未到账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开标;
5、缴纳的支票公章名称须与报名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名称不一致的不得参加开标;
6、公司支票抬头写北京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或空白;
7、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过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且缴纳合作服务管理金后退还;
8、投标保证金均以支票形式退还给投标单位;
9、出现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没收,投标单位及投标人列入黑名单:
①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能按规定签订合作服务合同;
②投标单位及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
③其他违背国家及北京市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废标条款
1、未按招标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要求胶装成册的投标文件;
3、未按招标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
九、其它
1、招标人将在后勤管理处网站首页(http://hq.bnu.edu.cn)公示中标结果;
2、凡对本次招投标事宜提出询问的,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北京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
3、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10-58807815。
北京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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