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文凭及毕业待遇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限内达到毕业学分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者,颁发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丁字镇
邮 编: 410211
联系电话: 0731-85623547 89814006 85623345
传 真: 0731-85623547
E-mail: swxyzsb2008@126.com
学院网址: http://www.zswxy.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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