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江苏如东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欢迎查看!
为进一步提升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管理秩序,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综合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劳动合同制综合执法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15名
(三)岗位描述
协助一线执法人员从事授权范围内的综合执法管理辅助类工作。
(四)资格条件
1.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户籍所在地为江苏如东,在掘港镇或如东经济开发区内有固定居所;
2.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相关待遇
1.基本工资2700元(含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3.享受年度0-20000元综合绩效考核奖,绩效考核奖标准依考核结果确定。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工作扎实认真,服从指挥,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三)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形象良好,无纹身,无色盲;身高1.70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有犯罪纪录,或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或违法情节尚未查清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有其他不良行为、不良纪录,不宜从事所聘岗位的。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本着“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资格审查及报名、笔试、考察、面试、体检、公示、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与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现场采集个人信息。报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8:30-18:00)
2.报名地点: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09室
3.联系电话:0513-84526158 联系人:黄永清
4.报名需提供材料:具备报考资格的应聘人员,需先到县人社局招聘网(www.rdrc.gov.cn)招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综合执法协管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需贴照片)、《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各2份,并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复退军人应携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工作经历的需开具单位工作证明;
(6)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综合执法局(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一经查实材料虚假,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者通过电话告知领取准考证(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符合资格审查及报名条件人员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考核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核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执法相关基础知识、如东县及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30%计入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笔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考察。参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加分项目:
1.退伍军人、退役士官凭有效证件,加2分;
2.退伍军人、退役士官每获一次三等功加3分,二等功加6分,累计计入笔试总分。
(三)考察
列入考察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招录岗位人数的2倍确定,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同分时,同时进入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列入考察人员由招录工作领导组进行考察审核,如考察发现有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考察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体检。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13-84526158。
面试成绩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gov.cn)上统一公布。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员由招聘用人部门统一组织到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查应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结果合格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培训
培训由招聘用人部门组织,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相关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学习相应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考核管理。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与原单位的一切事务由本人自行处理,期限为岗位责任书签订日。如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用人部门签订《岗位责任书》后,由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6个月),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应聘人员在合同期因违反合同相关条款或本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四、招考纪律
公开招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坚持规范程序,杜绝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行为,将交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整个招聘过程接受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513-84199840。
五、附则
(一)本简章由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考工作由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负责实施。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2017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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