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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街(路)15号。
学校东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街(路)70号。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环境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材料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建筑室内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100元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数控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智能控制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工业网络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应用化工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石油化工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工业分析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化工装备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200元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软件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投资与理财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会计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4200元电子商务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网络营销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物流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200元旅游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300元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六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七条 我院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校内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200元/年)和困难学生帮扶资金,建立了孤残学生帮扶与救助制度。
为实施精准帮扶,学院每年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慰问计划,为其发放慰问品。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生专业及个人能力,设置大量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勤工助学获得资助,减轻生活负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九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2、调档比例: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⑴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⑵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⑶同等条件下,按照各省(市、区)文科和理科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专业,即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投档后,在“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原始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新生录取专业。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vci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联系电话:0432-64649925 64644361
联系人:孟老师、吕老师
第十五条 本章程无特殊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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