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司法考试复习安排及时完成”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学习是一连串时间的流动。妨碍学习开展的主要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瓶颈;2、忽然介入的突发事件;3、学习顺序安排不当。
有两个有效的方法:
第一,将突然介入的事纳入计划,当作原来工作的一部分,每天预留一到三小时,以备不测之需。有些人在制订计划时,将突然介入的事设定为零,这样的计划可说是对现实认识不清,订了这么一个计划,一旦突然介入的事件发生时,就无法妥善处理,反而拖延了原本预定的工作开展。
第二,采用安全系数,在制订计划时,也附带考虑缓冲时间。因此,订立计划,要以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为前提,再进一步地假设某种程度的中间介入,以及时间上的拖延。对一个正确的计划,附加若干的安全系数是必需的。至于安全系数的标准,大致可分为下列三点:
1、需要用一整天来完成的工作,必须加上一两个小时的缓冲时间。
2、需要用一个星期才能完成的工作,则需加上一天的缓冲时间。
3、需要用一个月才能完成的工作,则需加上一个星期的缓冲时间。如果能够利用这个方法,即使碰到各式各样的突然介入事件,也不会影响工作的流程。工作便会如原订计划按时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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