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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造师证书贬值?——不会贬值,价值将转移
仔细阅读《通知》,可以看到,其核心内容是“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和“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从根本上说,《通知》是对今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征求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意见的函》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依据行业“轻审批重监管”的改革理念,未来,建造师的重要作用将在行业发展中进一步凸显。原因在于:一是“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仅限于企业资质申请的特定状况,并没有取消执业资格的要求,同时,根据《通知》规定,在项目建设中,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等都必须拥有建造师证书。也就是说,《通知》的发布,在客观上进一步强化了建造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作用。二是建造师证书价值将发生转移。从《通知》中可以看出,在“四库一平台”的约束下,企业的业绩和诚信等级更加透明,在企业参与投标的过程中,业绩和人才都是自己实力的最好佐证,拥有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的业绩、能力将显著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水平。也就是说,建造师证书的作用或将慢慢由资质申请阶段转移到工程建设阶段,无形中更加强调了个人能力。
另一方面,在资质申请中取消建造师指标的要求,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单纯的建造师证书挂靠行为,行业的从业者必须拥有合格的证书,“考证族”或将慢慢退出建筑市场,未来的建筑市场环境将进一步改善。目前,江苏省已率先发布通知,规定“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的,禁止进入江苏建筑市场”,并公布了一份“存在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信息行为的企业及个人名单”。可以说,在不久的将来,行业对资质证书的管理将更趋规范化。
2、资质管理制度将废除?——“逐步淡化”≠立刻废除
《通知》发布后,某些自媒体发表文章,称建筑企业取消资质制度将是大势所趋,并纷纷预测几年内会实现,使得很多拥有特级、一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忧心忡忡,更对正在计划申请特级资质的企业带来了不良影响。笔者认为,逐步淡化企业资质并不代表资质管理制度立刻就会被取消。
资质制度是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加强对建筑业的有效管理而设立的制度,对施工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和业务能力等进行审查,确认其承担业务的范围。对于项目竞标来说,资质就是“敲门砖”,没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是无法参与项目竞标的,更不用谈承接项目了。从一定程度上说,拥有资质正是企业能力的重要表现。从这个角度来看,《通知》的发布,更实际的作用是删减资质申请中不切实际的条款,为资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规范扫清障碍。在建筑业“标准化、规范化、市场化”的总体改革目标指导下,建筑业资质管理制度也将不断完善,必然在新的时期引导行业走向新的辉煌。
2016年10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了核准的2016年度第十二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名单,共有106家企业获得晋级或增项,其中涉及特级资质项的有15个,新申请12家、增项3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这份公告,有力地回击了资质管理制度将废除的不实传言。这说明,在建筑施工市场业务萎缩、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崛起的当下,资质作为取得新兴领域的“入场券”,依然热力十足。
企业应该认识到,“淡化企业资质”是大趋势,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必须建立在国家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等各方面快速发展的基础之上。在建筑业从“关系竞争”逐步过渡到“能力竞争”的当下,企业必须要在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顺应市场发展要求,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才能取得更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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