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教育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下学期
期末及暑假期间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科体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西城区社会事业局,市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做好2016—2017学年下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的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丰富多彩、愉快充实的暑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暑假放假时间安排
全市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放假时间为7月5日至8月31日,高中为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开学,任何学校不得推迟放假、提前开学。请据此安排好放假之前的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期末总结等有关工作。
秋季开学前,各学校要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根据漯河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转发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办基一〔2017〕264号)文件精神,5月至9月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集中治理阶段。各学校要把安全教育作为放假最后一课的主要内容,精心设计、认真组织。安全教育要将预防溺水教育作为重点工作,以实际案例警示,加强救护基本常识教育,强化教育部的“六不一会”纪律要求。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提升学生自律水平。要做好《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发放与搜集工作。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稳定工作,要将师生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学生离校前,各学校均要采取有效形式,开展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火、防雷、防交通事故、防楼梯踩踏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自我保护知识和应对技能,提高自救自护能力,谨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校信通等宣传途径,把放假时间安排和安全注意事项告知每位学生家长,营造浓厚的“说安全、重安全、保安全”的社会氛围,确保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愉快的假期。
三、集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习惯养成教育
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放假前,要普遍对中小学生开展一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影响,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不进营业性歌舞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杜绝不良嗜好,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看有淫秽、恐怖等不健康内容的书刊、图像;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有关法规,远离网吧、文明上网,不登录不良网站,不浏览、不传播低俗信息;教育学生在假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践行家庭美德,做文明的传播使者。
四、大力开展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利用暑假,在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基础上,给学生安排一定量的“经典诵读”任务,使学生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启迪学生的心智,感受中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紧紧抓住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加强与有关部门及学生家庭之间的协调、沟通,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领导,坚持原则,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暑假期间,各单位严禁组织中小学生上新课或补课。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将对各中小学规范办学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受理违规补课举报电话:0395—3133094,3132704。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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