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仅供参考。
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房屋转让合同要注意这些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合同中应当明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作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是共有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地点(方位、朝向、门牌号等)、面积、类型(公房或私房)设施设备结构(木制、砖制等建筑使用的材料)、质量(新旧程度、使用状况等)、格局、装修及附属设施等内容。
3、价款
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它的主要内容涉及到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在签订合同中,应当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以房屋的不同类型,确定不同的定价原则,明确房屋售价是多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是多少。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交纳各自应当交的税费和杂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约定。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合同中应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5、交付方式
合同中应包括出卖方交付房屋及受买方支付价款的方式。交会房屋,应明确要对房屋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交纳税金及费用,领取新的房屋产权证明等。支付价款的方式,应明确以现金还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性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和数额等。
6、违约责任
合同中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等等。
7、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中应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8、合同生效条款
合同中应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生效或不生效,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等。
房屋没有产权证,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提示:
本案例没有明确房屋没有产权证是因为什么原因。是因为房屋未取得规划等许可属于违章建筑,还是农村宅基地上建设房屋,或农村耕地上建设房屋,或国有土地上房屋未交清土地出让金而无法办理产权。
情况不同,合同效力不同,如果是违章建筑或耕地上房屋,则转让一律无效,而宅基地上房屋如果转给本村村民则是有效的,因费用未交清而无法办理产证,在产证办出后,合同即为有效。
案例
违法买入无产权房,原告诉拥有判驳回
明知房屋无产权证仍然买入,当他人不交房时将其告上法庭索要该房,8月1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2004年11月,家住农村的陈大伯因做生意作工场间,与某企业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该企业将2间建筑面积160平方米的无房地产权证厂房,以总价10万卖给了陈大伯,当时陈大伯并不知道该房屋不得转让。
2007年6月,陈大伯因生意改行想把该房卖掉。而一位王姓先生很需要这处房屋,经协商以22万元的价格将该房转让给王先生,双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第2个月,根据协议,王先生付清房屋转让款。当月,陈大伯正准备交房时,才知道该房屋无产权证不能转让,同时王先生听说该地区要动迁,他想象拆迁有补偿,因此为买卖房屋双方引起纠纷。2007年底,陈大伯即将购房款还给王先生,而王先生坚持要房,几经催讨无果,今年5月,王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有效,同时确认该160平方米的房屋为原告所有。
被告陈大伯认为,该房屋是没有产权证的,故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因此不同意将房屋交给原告。
法院认为,合法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原、被告之间虽然达成了房屋转让协议,但是该转让协议项下的的房屋不具备房地产权证,故该房屋是被禁止转让的。据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现原告要求法院确认该转让协议有效且系争房屋为原告所有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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