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账务处理既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存在法律违规风险;又是一种错误的账务处理,需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建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和账务处理,以防范法律违规的风险。
(二) 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 记账凭证没有附件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无外来原始凭证的,可以自制原始凭证;但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审计期间发现存在大量无附件的记账凭证(例如:2011年6月记190#计提利息和存货跌价准备)。
记账凭证没有附件既违反国家财务法规,又容易导致审计人员无法判断该经济事项的真实性,会计处理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