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按照制度和准则的规定,准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 损益结算及分配处理不规范且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为了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法律法规就公司的收益分配作出了规定,公司的收益分配政策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制企业必须按照税后利润的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3)提取任意公积金(可以不提取);(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股份分配原则上应该从累计盈利中分派,无盈利不得支付股利,即所谓“无利不分”。但有盈利时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在无盈利的情况下又进行了利润分配;且股利分配的科目选择错误,应该是“应付股利或利润”,而非“其他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