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研究工作依据
在可行性研究中作为依据的法规、文件、资料、要列出名称、来源、发布日期。并将其中必要的部分全文附后,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这些法规、文件、资料大致可分为四个部分:
(1)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建设要求所下达的指令性文件;对项目承办单位或可行性研究单位的请示报告的批复文件。
(2)可行性研究开始前已经形成的工作成果及文件。
(3)国家和拟建地区的工业建设政策、法令和法规。
(4)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调查和收集的设计基础资料。
§1.1.7研究工作概况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简要说明项目在行业中的地位,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生产力布局要求;项目拟建的理由与重要性。
(2)项目发展及可行性研究工作概念。叙述项目的提出及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进展概况,其中包括技术方案的优选原则、厂址选择原则及成果、环境影响报告的撰写情况、涉外工作的准备及进展情况等等,要求逐一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