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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助学贷款续贷时间
一、政策解读
生源地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同一学年不得同时申请并获得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保证2017-2018学年生源地贷款顺利开展,生源地贷款续贷工作应由高校、生源地教育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于8月底前完成。其中,高校负责核实贷款学生在校信息,于6月底前结束,生源地教育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于暑假期间进行续贷审批。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68号)文件要求,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络办理生源地贷款续贷手续。除此之外,不少省份另行制定生源地贷款续贷的工作要求,要求学生提供在读证明、学宿费证明、经济困难证明、未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黑龙江、云南、江西、福建、河北等省份由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生源地贷款,工作要求各不相同。
4到5月份你需要到学校报名进行资格审核,然后于7月20日至8月1日之间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个人信息,打印出2份申请表,回生源地村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盖章,8月1日以后至9月20日之间和你的共同借款人拿着相关材料一起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完毕后拿着贷款受理证明开学后立即交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到这,你的贷款手续就算办理完毕了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流程:
1.准备国家助学贷款各项申请材料
2.在贷款办设立的点审核贷款必备材料
3.网上填写申请
4.学院辅导员审核
5.学生处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审核
6.学生处统一打印贷款材料
7.学生处组织贷款现场,贷款同学签订贷款合同
8.中国银行审核贷款材料
9.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10.每学年开学初续签贷款借据
11.若发生学籍变动(休学、停学、退学等情况)、须提前告知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须申请终止贷款并还款,学校才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12.学生毕业前办理还款确认、展期等手续
13.贷款同学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利息及本金.
贷款必备材料:
一、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二张。(大头贴则由于容易褪色,不能作为档案长期保存,所以绝对不允许交大头贴,只能交彩色证件照)
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政府)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村委会、居委会和单位的贫困证明无效,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开的贫困证明无效.并注意确保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贫困证明注意事项如下:
① 证明上须清楚说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措辞含混者不予承认。(比如有的证明写某人无业,而正在读书的同学一般无业,所以这是无效的证明)
②贫困证明中必须包含贷款同学本人的姓名。
③农村同学的贫困证明至少加盖乡、镇级别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的公章,城市的至少加盖街道办事处级别的公章。级别更高的区县民政局或者区县政府的证明自然有效,而村委会、居委会、社会事务所(办公室)的章则无效。
④单位证明无效。仅部分中央直属大型单位相应级别的证明可能有效:新疆、黑龙江建设兵团至少团级;但最好也开出第二点所述有效证明,以免无法获得贷款。
⑤按规定中国银行需收取贫困证明复印件。但经办银行要严把审核关,须验证原件,所以申请时要交贫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建议同学自己保存几份贫困证明复印件,以备奖、助学金等申请所需。)
⑥贫困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三、居民身份证和四川大学学生证复印件,未满18周岁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和贷款申请同意书原件,请注意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姓名、生日等信息必须一致,复印件上姓名、身份证号、签证机关等信息必须清晰可见;说明:未满18周岁者,父母双方都健在的,法定监护人的贷款申请同意书上需父母双方签字和按手印。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也需双方的。
四、父母身份证号码(同时还要父母的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邮编、家庭等,网上填写时要用);
五、学院签字盖章认可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必须由本人用黑色中性笔在A4大小的信笺纸上书写,注意称谓统一为 “中国银行双流支行”,申请书内应详细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但不要写出申请金额,申请书须由学院老师签字盖章),对于研究生,学院还必须写明该生是否自费就读;
六、 成绩单(新生须提供高考、考研分数或保送证明)。成绩单必须为A4纸打印,并由学院签章认可,成绩单上要写明自己的姓名、学院、学号,续签的还要注明合同号。根据银行要求,必修课两门以上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贷款;但坚决不允许出现伪造、隐瞒成绩的现象;原不及格成绩经重修或补考及格后,出示新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可以获得贷款。每学年开学后,都还需要提交上一学年完整的成绩单,以便银行参考决定是否继续提供贷款;
七、户口薄复印件关于户口簿复印件的说明:户口簿复印件要包括户口薄首页(盖有签发机关公章的那页 )复印件、户主那页复印件、贷款同学本人那页复印件。(已经把户口迁到川大的学生,只要其他条件符合,将由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直接保卫处开具户口证明。)
八、见证人(辅导员)身份证或工作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