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大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三集《依法行政》引起强烈反响,出国留学网整理了一些观后感想,欢迎参考。
党建办《法治中国》第三集《依法行政》观后感想
这一集重点讲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进行的各种依法行政的改革实践,以及取得的显著成效。法治政府的核心内涵是依法行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政府带头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公众知道政府的权力边界,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务公开,是近年来各级政府力推的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如今,我国正在构建一套全方位、立体化的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一切权力循法而行。
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一场治理的革命,也是理念的革命。当全面深化改革有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当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自觉选择,法治的引领和规范,必将不断提高我们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人民群众也将收获更多实实在在的福祉。
政府,既是人民的公仆,也要成为守法的榜样。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政府厉行法治的示范作用尤为关键。全面小康的脚步渐行渐近,人民群众的期待殷切而热烈。雄关漫道,砥砺前行。让我们不忘初心,不懈奋斗,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审计局《法治中国》第三集《依法行政》观后感想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从无到有、从公开到全面规范已经逐步完善。让大部分人更加明白“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公开使得行政决策更加程序化、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化、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化,充分地展现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明确,步伐坚实,人民群众享受的法治获得感也越来越多。
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西塞山区政府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大力推进《湖北省政府投资审计实施办法》执行力度,创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方法,加大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的监督作用。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如《西塞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分层分类管理、质量控制、工作纪律要求、责任追究机制。《西塞山区审计局社会中介机构备案库管理办法》明确了中介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承接业务范围、审计项目中标程序、考核管理机制。《西塞山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办法》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审计署党组成员法规司司长刘正均同志在“强化依法审计意识推动依法履职尽责”中说过:审计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尽责是保障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审计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尽责是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内在需要。审计干部在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的行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当用法先锋,行法定职权。行政权力的运用,最经常、最广泛、最密切地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树立法制观念,崇尚法制权威,是实现依法行政,克服以言代法、以权执法的有效途径。
市委宣传部《法治中国》第三集《依法行政》观后感想
大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三集《依法行政》,重点讲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进行的各种依法行政的改革实践,以及取得的显著成效。
政府是法律实施的重要责任主体。研究表明,多达80%以上的法律法规主要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由于主客观的原因,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难免有群众不满现象,行政诉讼在所难免。但我们欣喜地看到各地行政首长从容出庭应诉的身影,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其中一大亮点就是“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这不仅彰显司法进步、树立法律权威,更推进了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
在行政应诉中,行政机关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从出庭应诉人员的身份情况看,已由委托代理应诉、低级别官员应诉向高级别官员出庭应诉转变。如果说出不出庭是态度问题,那么出不出声则是水平问题。如何“出声”,一是要熟悉案由,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群众诉讼的关节点在哪里,自己解决问题的要点又在何处。二是要了解本单位在具体行政过程中,是程序违法,还是实体违法,如实体违法,是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还是越权或者滥用职权等问题。这种倒逼机制,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改变作风,提前做好研究准备,学好相关法律,从容参与庭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解决了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反映的“告官不见官”的现象。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权力是人民赋予”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亲自出庭将自己置身于与群众平等的地位,可以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对有些事情还可以当场定夺,由此拉近行政官员与群众、基层的距离,回归公仆本位。同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过程,也是接受法制教育的过程,使其准确了解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行为哪些是程序违法,哪些是实体违法,这些都只有在亲自出庭应诉的过程中才能了解到。因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既是一个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径,又是一个熟悉法律的过程,是对法律和群众尊重的表现,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密切了干群的关系。
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法治政府的形象是由政府所属的组成部门和工作部门依法行政而树立起来的。对行政应诉,行政负责人要从“被动出庭”向“主动出庭”转变,诉讼中要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发声”转变。总之,要积极应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胜诉中坚守法律,从败诉中敬畏法律,从而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表率,发挥厉行法治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