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是现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感情浓厚,意味隽永,文辞优美。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向往、眷恋故都之秋的真情,并流露出忧郁、孤独的心境。下面,出国留学网将为您带来“故都的秋语言特点”,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更多内容尽在出国留学网。
故都的秋语言特点
《故都的秋》清新典雅、酣畅淋漓的语言风格。
从开篇到结尾,没有文字的雕饰痕迹,但每个词语、句式,却又好像未经“炉火”而已到了“纯青”的程度。如在选择搭配词语上,作者似乎是很洒脱地从生活中拣来的,平凡极了;可是它们又是那样精当,搭配在一起就再也无法拆开了。名词如“芦花”“柳影”“虫唱”“夜月”“钟声”等宏观的秋色、秋声,以及“飞声”“日光”“蓝朵”等微观的秋色、秋声,它们配搭得匀称和谐,最能调动读者的情感。这些物象声色,本是现实中无处不有的,但被作者随意拣来配在一起,就产生了特别的美感效果。
再如动词与形容词,作者是很注意它们的表现力的,尽管作者是精心选择与搭配的,但读者却感到一种纯朴自然的美。看那北国的“秋”,“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而我们南国的“秋”正是“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这里的动词、形容词所代表的动态、特征就在读者的周围,所以感到平易亲切、酣畅明快。在句式的选择上,作者多用短句,但长短相间;多用整句(尤其多用排比),但整散结合:形成了一种既典雅、又洒脱的风格。
如文章的后半部分从中外文人学士对“秋”的那种“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引导读者领略“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接着笔锋一转,来了一大段对“南国之秋”的速写,以映衬“北国之秋”的特色。这段“速写”中运用了多种句式,但仍以短句、整句为主,雅俗熔于一炉,特别能代表作者的语言风格。
“一语天然万古新,去掉豪华见纯真。”清水出芙蓉,闲笔出真情。这些话概括《故都的秋》的语言特色,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