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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合同的生效
一、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完成了签订合同过程,并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合同成立不同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法律认可合同效力,强调合同内容合法性。因此,合同成立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而合同生效体现国家意志。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如果合同不成立,是不可能生效的。
(一)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
1.存在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根本标志)
3.经历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缔约当事人就订立合同达成合意,一般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
(二)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此时,确认书具有最终正式承诺的意义。
(三)合同成立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二、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要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备生效条件而产生法律效力的标准。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构成要件。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是狭义的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所谓强制性规定是,当事人必须遵守的不得通过协议加以改变的。
(四)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订立合同的程序与合同的表现形式)
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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