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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辽宁沈阳心理咨询师考试鉴定通知
内容摘要:2017下半年辽宁沈阳心理咨询师考试鉴定通知:报名时间9月15日-10月9日,审查时间10月9日-10月10日,考试时间11月18日,综合评审资料上报时间11月20日,个人信息核对时间11月27日前。
2017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要求,现就全国(省)统考考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国(省)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
全省统一鉴定职业为:育婴师、健康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
二、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全国统考时间:11月18、19日
全省统考试间:11月18日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1、集体报名
参加培训的学员由培训单位组织集体报名,携带国家(省)统考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的材料,到沈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604房间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9月15日,截止时间为10月9日9时,纸质与电子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10月9日17时前,资格审查起始时间为10月10日。
2、个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到沈阳智虹职业培训学校报名。报名电话: 22525139 张老师
(二)报名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2017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时间安排切实做好组织报名等相关工作。
2、各单位应首先处理新增考生数据,再进行补考信息提取。全国统考职业的考生成绩,在一年内只允许补考提取1次;全省统考职业的考生成绩,在两年内可补考提取3次。
3、在组织报名过程中,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考生申报材料采用电子照相或电子扫描方式存盘(U盘)连同纸质材料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单位在提交考生资格审核材料前,须结束在线报名业务。
4、各单位要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核,确保全国(省)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5、2017年国家(省)统考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见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网址为www.ln.osta.org.cn)。
6、须提交申报材料内容及有关要求:
(1)《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详见附件2);
申报表填写内容均为机打,“承诺人签字”为考生本人手写;照片与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电子版照片相同;“查询渠道或方式内容”详实、有效;“自查结果”为考生本人填写确认,“复查结果”为报名机构复查后填写确认。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
(4)学历证书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学信网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照相件。
电子版申报材料文件夹命名规则为:一级目录为:“培训机构”;二级目录为:“职业名称”;三级目录为:“职业等级”;四级目录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
四、全国(省)统考数据上报
11月份全国(省)统考采用在线考务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上报,各单位需登陆在线考务平台后选择辽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进行考生信息录入。照片采集须在报名时现场拍照或使用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不得超过18KB);各报名机构应严格按照考生实际情况录入考生信息,不得随意填写。
五、综合评审资料上报时间
综合评审资料上报时间:11月20日
六、准考证领取
1、全国统考准考证各培训学校自行打印,省统考准考证由市中心统一打印,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机构在发放准考证的同时需要求考生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指定用表上签字,信息有错误的需填写错误信息更正表,并于11月27日前上报市鉴定中心。
联系人:陈冬旭 电话:22899059
附件1:关于调整2017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的通知(辽技鉴【2017】29号)
附件2: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
沈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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