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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建设工程纠纷的种类
考点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含义 | 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为内容的争议 |
2 | 民事纠纷类别 | (1)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 (2)人身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名誉权纠纷、继承权纠纷等 |
3 | 民事纠纷特点 |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纠纷等 |
建设工程侵权纠纷 | 施工中造成对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损害而产生的侵权纠纷,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工法等而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
考点2:建设工程行政纠纷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含义 |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同行政相对人之间因为行政行为而引起的纠纷,包括行政争议和行政案件 |
2 |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特征 |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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