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日本留学生江歌被杀案已经于2017年12月11日在东京地方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上有很多细节值得关注。下面就一起和出国留学网小编了解下。
日本检方指控嫌疑人陈世峰犯下杀人罪和恐吓罪,但被告陈世峰在开庭后的“罪状认否”环节,仅承认“在与江歌夺刀的时候,失手刺中江歌颈部”,否认故意杀人。被告律师中島也仅承认恐吓罪成立,主张陈世锋仅犯下“杀人未遂罪”。
一、从“最初失手刺伤”到“在致命伤后多次补刀”
很明显,陈世峰希望通过否认一开始最致命一刀时的动机,将“故意杀人”修饰成“非蓄意杀人”。
而法医则给出了最贴近真相的分析:
(1)最致命一刀的位置:“水果刀从颈部左侧刺入,直抵右侧总颈动脉”
(2)最致命一刀的力度:“深达6~8厘米,割断动脉,并切断了气管,使被害人血流如注”
(3)最致命一刀的态度:“6号伤口(也就是最致命一刀)的刺伤,和7号的切伤彼此连贯,并据此推测,被告一刀刺中颈部后,未完全拔出,又接着刺了第二刀”
更何况,陈世峰承认“在致命伤后多次补刀,存在杀人动机”
因此,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法律推理:
(1)选择足以致命部位——明知侵犯对象是生命权,
(2)采取致命杀伤的动作——行为侵害生命权且明知
(3)态度坚决毫不迟疑地补了第二刀——存在明确的侵害故意且毫无犹豫
(4)最后因此致命伤导致受害人死亡——造成了被害人失去生命的严重后果
以上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二、“水果刀是刘鑫进屋后递给江歌的”
很明显,陈世峰的辩护律师希望将陈世峰刺伤被害人致死的过程,演绎成被害人江歌持刀,甚至可能威胁到陈世峰安全的情况下,在肢体冲突中,陈世峰失手刺伤被害人江歌。
如果陈世峰的辩护律师说的是真的,那么,我们可以假设江歌存在过错(虽然我很不想这么写,但是,不妨假设一下看看是什么结果)。陈世峰在肢体冲突中,第一次或者说第一刀导致江歌倒下、不再可能对陈世峰构成威胁后,陈世峰并没有停止刺杀的行为,之后又刺了11-12刀。
根据司法鉴定发现,江歌身中11至12刀,除致命伤外,被告还多次刺中江歌颈部,其中两刀穿透颈部。检方还特别关注了江歌的手指伤痕。这些伤痕在司法鉴定中统称“防御伤”,是江歌在抵挡被告刀具攻击而造成的。通过江歌手指上的防御伤,法医推断江歌在赤手空拳的情况下,至少抵挡了5次攻击而受伤。
因此,我们在假设江歌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得出,即便刨去第一刀,陈世峰在江歌无法对他构成任何威胁的情况下,仍存在多次致江歌于死地的杀害行为,也足以致使江歌死亡。江歌“被假设”的过错不足以使陈世峰摆脱“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
三、警方接警录音中录下刘鑫对屋外叫喊:“把门关了,你不要骂了
到底刘鑫有没有锁门,又是一个谜。在场的,可能只有刘鑫和江歌知道真相,而江歌已经无法为我们解密了,只有刘鑫。
12月11的庭审最后,法官告知控辩双方,本案重要证人刘鑫将于13日,也就是明天出庭作证,但届时将通过录像直播方式,在其它房间作证,其作证录像也仅在法官和控辩双方电脑上显示,而不会在庭内大屏幕上显示。因而旁听席也将不会看到刘鑫作证视频。
最终,“到底有没有锁门”很可能还是会继续悬而未决,但这只是一个肯定道德错误,但未必违法,更未必构成犯罪的问题。在这场悲剧中,如何让陈世峰罪有应得,可能更能给江歌的母亲以宽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