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下列关于政府补助的说法正确的是:(不定项选择)
A.政府补助只有在实际收到时才能予以确认。
B.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都可能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C.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属于政府补助。
D.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的,属于政府补助。
E.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难以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的,应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容易分清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用于补偿已发生费用,还是用于补偿以后将发生的费用的,企业应根据重要性原则,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参考答案:B、D
E,不应该遵循重要性原则,应是谨慎性原则。
解析: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第五条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第六条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七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根据2009年注会教材:
政府补助概述:
一、定义
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是有偿的。
二、特征
(一)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二)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资产
(三)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三、主要形式
(一)财政拨款
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就明确了资金用途。
(二)财政贴息
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
1.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
2.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三)税收返还
是政府按照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企业并没有从政府直接取得资产,所以不作为政府补助。
(四)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在实务中,无偿划拨固定资产的情况已经很少,更多的是无偿划拨无形资产。
例如,科研部门或研究院所利用国家财政拨款、公共性基金,研究的由政府享有的成果,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等。政府在取得这些研究成果后,无偿划拨给企业,应用到具体的产品生产中,对于企业来讲,属于政府补助。
四、分类
分类的目的是对不同类别的政府补助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五、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即1元)计量。
三、根据2009年注会教材: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方法有收益法和资本法两种。所谓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有两种具体方法:总额法与净额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费用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所补偿费用的扣减。
我国政府补助会计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所谓资本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所有者权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该类政府补助是“事先”申请,为将来所发生的耗费而申请补助。分录为:
取得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分配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该类政府补助是“事后”申请,为已经发生的耗费而申请补助。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3.不容易分清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用于补偿已发生费用,还是用于补偿以后将发生的费用。根据重要性原则,企业通常可以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对于金额较大且受益期明确的政府补助,可以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例如即征即退的税收返还,在取得时可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4、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2.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即“先递延,再分配”。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3.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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