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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8影视编导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拥有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在电影领域和广播电视领域的授权。该学科下设7个本科专业,其中影视编导类本科专业及方向包括: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制片管理。该类专业以培养高端影视人才为目标,以戏剧与影视学为学科基础、以创作为核心教学理念,依托综合性大学通识教育的优势,形成了学科体系完整、通专融合、产学研互动、教学规范的专业培养模式。该专业类拥有高水平的、结构合理、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业师资队伍和总面积达1万平米的实验教学中心。
2018年,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制片管理三个专业及方向按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编导类)专业招生。学生进校第一年主要学习大类学科基础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从第二年起可从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制片管理三个专业及方向中选择主攻方向,在大类培养的同时逐步加强专业特长和个性化的培养。该专业类毕业生在影视领域内能取得较好的职业发展,表现出良好的竞争潜力,有的在影视行业中已崭露头角,成为新锐编导。
三、录取原则
1.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专业控制分数线后,对进档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录取。
2.文理科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四、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凡经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布上报。
五、其他
1.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编导类)【包含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每学年预收学费15000元(学年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2.本简章解释权属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3.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8年文件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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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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