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面试
音乐技能:乐队指挥要求钢琴演奏或器乐演奏任选一项,演奏作品一首,中外作品均可;合唱指挥要求钢琴演奏或器乐演奏任选一项,外加声乐演唱一项,均演奏作品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指挥技能:①指挥一首合唱作品或乐队作品;②考试现场,用双钢琴代替合唱队或乐队(可自带伴奏);③考生须提前准备三份面试使用的合唱伴奏谱或乐队作品钢琴缩谱。
2.录音艺术专业
专业成绩最终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按100分计)
◆音乐听记(占18%):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及一升或一降调号,各一条)。
◆基本乐理(占12%):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
◆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与音乐录音作品分析(占70%):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主要考察与音乐创作、表演和音乐录音、扩音相关的中学数学、物理及电学基本知识;音乐录音作品分析涉及音色、风格、体裁等方面的音乐听辨,以及围绕音响处理方法和音响作品的理解与辨析。
(2)面试(按100分计)
◆音乐表演综合技能(占75%):①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各一条。②器乐(含钢琴):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③声乐: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第①项内容必考;②③两项任选一项进行考试。考生不能自带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如需伴奏,请于2月23日现场确认当天自愿提出申请,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需自备谱例(五线谱原谱)。
◆专业基础与基本素质(占25%):考官与考生之间的问答与交流。
3、舞蹈学(师范)专业
一试通过者进入二试,二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100分)。
一试:(按100分计)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测试(占30%);
◆舞蹈表现力测试(占70%):3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不允许穿演出服及化妆。
二试:(按100分计)
◆技巧组合(20%)
◆即兴:音乐即兴(占20%);
◆舞蹈表现力测试(占60%):3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允许穿演出服及化淡妆。
六、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凡涉及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统考并成绩合格,方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录取。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是否涉及艺术类统考,以及各专业与统考的对应关系,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艺术类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准。
2.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学、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2018年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在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合格情况按比例编制分省计划。
4.我校音乐学院音乐学和舞蹈学(师范)专业在福建、陕西两省只招收文科生,录音艺术专业在此两省只招收理科生;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
5.音乐学专业考试“综合合格”和“单项合格”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统一填写“音乐学”,录取时由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合格类别录入音乐学(师范)或音乐学。取得“综合合格”的考生进入音乐学(师范)专业方向;取得“单项合格”的考生进入音乐学专业方向。
6.录取时,学校全面考察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等情况,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音乐学院的考生。报考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确定专业。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信息不符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各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如下:
(1)音乐学专业:在涉及的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2倍(四舍五入,取整)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及政审、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2)舞蹈学(师范)专业:在涉及的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2倍(四舍五入,取整)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及政审、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3)录音艺术专业:在涉及的省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考生所在考区文化课满分折合后再计算)占50%,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高考满分÷100×50%+文化课成绩×50%),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及政审、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8.海南省考生文化课成绩采用标准分进行录取。
9.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它说明
1.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18年4月13日以后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招办网站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3.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号)执行,同时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4.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u.edu.cn
联系电话:010-68902528(音乐学院)/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
新浪微博:weibo.cn/shoushida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南步行约100米
公交:乘坐特8外、运通103、701路、323路、运通201、73路、27路、693路、645路、86路、77路、374路、653路、967路、437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
地铁:9号线白堆子站,A口出站
公交:乘坐61,92路公交车在“首体南路南口”下车;乘坐121路,56路,10路,61路,运通106路,快速公交4号线等公交车在“白堆子口东”下车;乘坐612路,92路,快速公交4号线在“白堆子口西”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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