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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四川省关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探索新的选拔模式,更好地选拔适合高职教育的学生,结合本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在川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单独招生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代码及地址
(一)学院名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5168
(三)学院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
(一)学院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颁发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一)院校名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七条 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另外设有创新奖学金和学院助学金,贫困生可申请助学贷款。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考务工作小组、招生录取小组、安全保卫与综合服务小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日常工作。
第十条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纪检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收费标准及单招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 收费、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 单招时间安排
(一)2018年3月3日8:00—3月15日18:00,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 进行网上报名。
(二)2018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考生登录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http:// zsw.lszyxy.edu.cn/,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网上缴费。
(三)2018年3月26日,已缴费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2018年3月30日,审查合格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7:00点前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凭二代身份证领取《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附诚信签名)和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五)2018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文化基础笔试,下午13:30~18:00综合测试。
(六)2018年4月3日,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 zsw.lszyxy.edu.cn/ )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于4月4日下午15:00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七)2018年4月5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 zsw.lszyxy.edu.cn/ )公布文化基础笔试和综合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以及各专业录取控制线。
(八)2018年4月5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 zsw.lszyxy.edu.cn/ )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4月5日至4月11日。
(九)2018年4月8日16:00前,申请放弃录取考生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
(十)2018年4月12日,学院按照单独招生原则、程序进行单独招生拟录取。
(十一)2018年4月13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立即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报考方式
第十三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已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一)学校志愿填报时间:2018年3月3日8:00—3月15日18:00,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 进行网上报名。
(二)专业志愿填报时间:2018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考生登录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http:// zsw.lszyxy.edu.cn/ ),填报专业志愿和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网上报名考生未缴费者视为无效报名)。普通高中考生按照报考类别(普通类、美术类)最多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中职考生按照自己所学中职专业类别报考对应类别专业(具体对应专业见招生计划表),最多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三)考生在2018年3月30日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审核打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附诚信签名),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四)考生于2018年3月31日参加考试并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准考证;
2.二代身份证原件。
第十四条 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且缴费成功以后,其合格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网站(http:// zsw.lszyxy.edu.cn/ )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第六章 考试(测试)
第十五条 考试采用“文化基础笔试+综合测试”方式进行,考生的文化基础笔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两项相加即为其总成绩。
第十六条 文化基础笔试试卷由省统一组织命制,学院统一阅卷评分。试卷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分卷,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
第十七条 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分为面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术科能力测试五种形式,报考不同的专业适用不同的测试方式,具体考试考核办法如下:
(一)面试
面试分为面试一、面试二、面试三,不同的专业适用不同的面试方式。
1.面试一
(1)测试形式:现场面试。
(2)测试时长:面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含准备时间2分钟。
(3)测试由学院命题并制卷。由学院命题并制卷(包含5个不同的小题),考生现场随机抽题并回答。考官根据学生面试表现对其评分,满分均为200分。
(4)测试内容:阅读理解、分析判断、专业认知、人际沟通、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以及对相关问题的了解程度。
2.面试二:报考酒店管理(现代学徒制)专业适用
(1)测试形式: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各100分,满分200分。
(2)由学院和合作企业联合命题制卷并实施面试考核。
(3)笔试分填写个人基本资料和完成综合测试题两个环节,共30分钟。
(4)面试分组进行,每组2人,分两个环节进行:
面试环节一:提问与回答(2分钟),每名考生回答面试考官提出的两个问题。
面试环节二:综合评估(7分钟),根据面试表,对被面试考生进行形象气质、语言能力、才艺等进行评分。
3.面试三: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适用
(1)测试形式:现场面试。
(2)由学院和合作企业联合命题制卷并实施面试考核,满分200分。
(3)测试将考生分组进行,每组5人。
(4)测试时长:每组15分钟。
(5)测试内容:
①形体环节测试(50分):面部形象、面容肤色、形体比例、性格气质等;
②语言环节测试(50分):普通话、英语口语;
③专业知识测试(40分):服务技能、安全知识等;
④综合能力测试(40分):亲和力、服务意识、应变能力等;
⑤加分环节(20分):英语口语、才艺展示。
(二)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形式:闭卷。
2.测试时长:测试时长120分钟。
3.测试采用学院自主命题并制卷,统一阅卷评分。
4.测试内容:主要测查与考生学习和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笔试方式进行考查的职业能力倾向,满分200分。职业能力倾向包括职业倾向与价值观、文字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推理判断、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与知识应用能力。
5.考试用具:自带2B铅笔、橡皮擦、签字笔或钢笔。
(三)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知识测试分为测试一、测试二,不同的专业适用不同的测试方式。
1.专业知识测试一:报考护理、康复治疗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适用
(1)测试形式:闭卷。
(2)测试时长:120分钟。
(3)考试采用学院自主命题并制卷,统一阅卷评分。
(4)测试内容:为中职层次《人体解剖学》、《生理》两科合卷,满分200分,其中《人体解剖学》100分、《生理》100分。
2.专业知识测试二:报考药学专业适用
(1)测试形式:闭卷。
(2)测试时长:120分钟。
(3)考试采用学院自主命题并制卷,统一阅卷评分。
(4)测试内容:为中职层次《药理》和《药剂》两科合卷,满分200分,其中《药理》100分、《药剂》100分。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分为测试一、测试二,不同的专业适用不同的测试方式。
1.专业技能测试一:报考应用电子技术专业适用
(1)测试形式:现场操作。
(2)测试时长:30分钟。
(3)考试采用学院自主命题并制卷,根据考生技能操作情况评分。
(4)测试内容:主要针对考生的电子技术基础技能和电工基本技能进行现场分组测试,满分200分。现场操作测试用具和材料均由考场负责提供。
2.专业技能测试二:报考移动应用开发专业适用
(1)测试形式:在计算机机房进行笔试和上机操作
(2)测试时长:120分钟。
(3)考试采用学院自主命题并制卷,统一阅卷评分。
(4)测试内容:考试科目为《计算机应用基础》和《面向计算机科学的数理逻辑(第二版)》,其中《计算机应用基础》测试范围为windows 7+Microsoft 2010(包含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基础知识、Windows的基本操作、汉字录入、Word操作和Excel操作)160分,《面向计算机科学的数理逻辑(第二版)》40分。
(五)术科能力测试
1.测试形式:现场测试。
2.测试时长:180分钟。
3.测试采用学院自主命题并制卷,统一阅卷评分。
4.测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绘画技能和艺术素养,主要包括速写和色彩两个科目,满分200分。速写主要测试考生的观察能力、造型能力和表现能力,通过人物的站姿,坐姿等为原型进行速写造型来完成,测试时长为30分钟,满分80分;色彩主要测试考生的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色彩的感受和表现能力,通过静物写生表现来完成,以不同造型、质感及有冷暖区别的色彩搭配静物组合,测试时长为150分钟,满分120分。
5.考试用具:参加术科能力测试的考生自带画板或画夹、水粉笔或水彩笔、颜料、调色盘、水洗容器、吸水布等工具;考场提供八开水粉纸或水彩纸。
第七章 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对普通高中和中职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划定文化基础笔试和综合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在文化基础笔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基础笔试和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时以专业志愿优先、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基础笔试总分排序录取,若文化基础笔试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依次排序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分数控制线:在文化基础笔试和综合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上,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总分,分别划定普通类、中职类的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第二十条 招生计划调整,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时,按照实际生源情况可以在计划范围内调整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
第二十一条 录取办法: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两项相加即为考生总成绩。在分报考类别的基础上,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我院严格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按照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的学生名单,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只计文化基础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作退档处理。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 zsw.lszyxy.edu.cn/ )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填报该专业未录取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第二十三条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第八章 免试
第二十四条 免试录取条件: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二十五条 申报办法:考生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有《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获奖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九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六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交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参考资格;已录取的考生若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普通高考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学徒制试点改革
第二十七条 酒店管理专业实行深度校企合作的现代学徒制教学试点招生,校企双方商定以学院单独招生方式为基础建立招生招工一体化机制。学院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规范相结合。实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企,制定“学生与学徒双重身份、以学生身份为主”的学生管理制度体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九条 除单独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十条 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其他任何中介机构。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有关单独招生方案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公告为准。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lszyxy.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lszyxy.edu.cn/
咨询电话:0833-2152600
传真:0833-2153568
单独招生监督及申诉电话:0833-227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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