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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0085
办学层次:本科
我校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重庆路1号。学校现有10个本科专业,32个专科专业,基本形成以工学专业为主体,水利电力专业为龙头,建筑、测绘、自动化、交通、机械、信息技术、经济贸易等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其中,市政工程技术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供用电技术专业为国家级试点专业,水利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供用电技术专业为省级示范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专业、工程测量技术专业为水利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水利工程专业、供用电技术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专业。学校坚持“崇尚致用,实践育人”的办学理念,以校企合作为依托,形成了“重应用、重技术、重能力、重素质”的人才培养特色,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持续提高。
1.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外语要求:商务英语、应用英语专业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2.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报考我校的“A考试一类(土木建筑、资源环境与安全、水利等所涉及专业)”和“对口—建筑类”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该类牵头学校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确定的联考实施方案;
报考我校的“B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等所涉及专业)”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该类牵头学校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确定的联考实施方案;
报考我校的“C考试三类(装备制造等所涉及专业)” 和“对口—机械类 ”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该类牵头学校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确定的联考实施方案;
报考我校的“F考试六类(教育与体育(体育专业除外)、新闻传播等所涉及专业)”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该类牵头学校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确定的联考实施方案;
报考我校的“I考试九类(财经商贸等所涉及专业)”和“对口—财经类”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该类牵头学校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和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确定的联考实施方案;
报考我校的“J考试十类(电子信息等所涉及专业)”、“对口—电子电工类”和“对口—计算机类” 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该类牵头学校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确定的联考实施方案。
招生专业及其他单招信息请登录我校单招网站查看(网址: http://dz.hbwe.edu.cn/ )。
3.录取规则
(1)进入预录取阶段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根据投档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总分相同时,文化素质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3)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有一项全部考试科目缺考或成绩为0者不予录取(免试学生除外)。
(4)缺少体检信息者不予录取。
(5)商务英语和应用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6)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17】22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
(7)一志愿录取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不再进行二志愿征集。
(8)通过单独招生进入我校学习的考生仅限于招生大类内部转专业。
4.收费标准
学费:5000元/年·生;住宿费:800元/年·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我校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6.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重庆路1号
邮编:061001
联系电话:0317-7587123,7587125
学校网址: www.hbwe.edu.cn
QQ:1599167839,QQ群:259704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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