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了“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一: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
如果说有一本书能让我深思两次,那么非《重返狼群》莫属了。读完这本书,第一个从我脑子冒出的想法就是养一只狼,待它长大便放归草原。当然,你一定会取笑我的空想,因为实现它的几率微乎其微。说实话,我特别羡慕狼女”李微漪“的这次经历,羡慕她与小狼格林的深厚情感以及她帮助照顾小狼成长到其返回狼群的生活。
人都说狼是没有情感的动物,狼是冷血的。但作者笔下的小狼格林不仅拥有铮铮狼骨,还拥有狼的柔情。它不仅可以勇战雄鹰,智斗藏獒,还可以在”狼女“的怀里撒娇,保护养育它的主人,甚至在它返回狼群家族时展现出莫大的不舍与感激。
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狼的集体感。事情发生时格林已经与獒厂的藏獒成为”好朋友“。然而不同獒厂的藏獒相遇务必引发一场血战。格林被作者关在铁笼里,颈毛根根直立,耳朵一刻不停地向着战斗声音的方向转动,眼睛里透出杀戮之前的绿光、羞愤。它逼视着主人,怨恨着主人剥夺了一头狼为群体而战的权利和尊严,狼牙咬得咯咯响。而当战争结束,格林被放出铁笼时,它额头正中多了一块醒目的伤口像二郎神的天眼,血流出来把左边的狼眼染红。铁笼子里几根弯曲的笼柱上沾着斑斑血迹。看完这段文字我内心此起彼伏久久不能平息。狼有群体感没什么值得惊讶,因为狼族里每只狼本来就有保护同伴团结一心的责任。而格林面对的是不同于它的獒的群体。不禁让我想起小悦悦事件。人类是一个大群体,是高级生物,应该具有其他物种不具有的优秀特点。然而别说集体感了,就连一点点的援助都没从人的身上体现出来,可不可以说人不如狼呢?的确,人这一点比狼差远了。我觉得作为人类一员的我们,真的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这个问题。人生一世,草木一春。我们不应该只为自己活,而应该做些有意义的事,把自己的力量贡献出来,幸福大家。我们应该培养自己的集体感,不论在学校还是社会,都要做一个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人。
第二个引发我思考的是杀戮问题。在喧闹的城市生活中,有许多人已经忘了生命的真谛,他们就像一只被利欲紧抓在手心的风筝,永远挣脱不了利欲的束缚,只想着飞得更高,占领其他生命的领地,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利益。尽管电视上、地铁站屡次出现”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广告和标语,可现实又是如何呢?买卖愈多,杀害愈多。在茫茫的若尔盖草原上,狼越来越少。万恶无情的猎人甚至连小小的鼠兔也不放过。他们到处埋伏铁卡,等到狼或者其他动物经过时一网打尽,坐收渔翁之利。他们剥下狼皮,交易到市场,赚取着黑心的钱。他们早已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迷失,被金钱蒙住了双眼。动物同我们一样,有思想,有感情。例如小狼格林既有铁骨又有柔情。然而人们为了金钱,破坏动物的栖息地,随意伤害他们的躯体,甚至私自决定它们的死亡。我们是不是该反省一下自己呢?嘴里说着”保护动物人人有责“唱着”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而举起猎枪,设下埋伏的还是人类。我想大家都对”生物链“这个词不陌生吧?一旦生物链被破坏,就意味着生物大家族将会消失,最终人类也会落到死的下场。而一部分人现在做的正是葬送自己,等到报应来临时,也就没有了后悔的余地。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为了自己、为了地球做些好事,珍惜野生动物,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呢?
《重返狼群》告诉我的道理不止以上,留给我的感动与美好更是数不胜数。我希望这本书能影响更多的年轻人,帮助更多人成长。
篇二: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
因为《狼图腾》的缘故,我对这本《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格外感兴趣。
翻开书,我再次被小狼格林的故事所深深触动,如果说《狼图腾》让我对狼“性”的智慧、坚韧和极强的团队意识等有所了解,进而颠覆我对狼的认识的话,这次触动我更多的狼的“情义”,与我们观念中的“狼心狗肺”“白眼狼”“狼子野心”真是大相径庭。
小狼格林一出生就失去了父母和兄弟姐妹,被作者——一个在草原上写生的女孩——带回城市抚养,但随着小狼格林的长大,城市越来越危险,难以为小狼的成长提供适宜的环境,于是作者决定带着格林重返草原,并由此开始了一系列的冒险经历:住进藏獒场,格林与藏獒从敌对到朋友;两次进入狼山,历经饥饿、严寒、盗猎者等种种危险,最终帮助小狼格林找到自己的家族,成功返回狼群。这是目前唯一由人类养大后顺利返回狼群的例子,然而在整个小狼格林的成长和回归自然的过程中,让我几度落泪的是小狼对作者——了不起的狼妈妈——的深情厚谊。在藏獒场期间,作者病重不起,格林日夜趴在窗边守护,满眼的焦虑和担忧,等到作者不得已返回成都治病,格林跟在车子后面狂奔,无助又绝望,担心“妈妈”会抛下自己。15天后,作者病好返回,还未到藏獒场,格林就凭借气味辨出“妈妈”回来了,结果从2米高的围栏一跃而出(远远超出当时格林跳跃的极限,肚皮划破多处),冲进“妈妈”的怀里撒娇、打滚,用狼最亲近的方式迎接“妈妈”的归来。
为了尽快让格林返回狼群,作者和格林搬到狼山上一个简陋的小屋中居住。在狼山上,人和狼都面临着极度的饥饿。冬季的草原猎食已十分困难,格林常常几天捕不到猎物,只能忍受饥饿。而作者因长时间依靠压缩饼干,已虚弱得几乎走不动路。最终排山倒海式的饥饿让作者战胜了理智,竟然从格林藏食处“偷“出格林的救命粮,一只野兔。与狼夺食会受到狼的致命攻击,但聪明的格林发现后,知道“妈妈”也在挨饿,从那以后就不断地给“妈妈”带回猎物,自己“省吃俭用”来供养妈妈,看到此处,真是感概,这动物世界最让人痛恨、最常被冠以“白眼狼”的人类宿敌,竟然能比某些人做得还要好,他懂得反哺,懂得感恩!
懂得感恩,一个多么重要的做人的基本品质!而如今我们的孩子似乎对父母的“恩”与“情”习以为常,问题出在哪里?在格林的经历中,我似乎悟出些原因,作者对小狼的悉心照顾和发自内心的爱护,我们父母也能做到,但是我们这种本能的爱似乎有些“蔓延”过头,我们把孩子保护得严严实实。格林独自在荒原上捕猎,格林挨过饿,被恶狗和藏獒欺负过(求助妈妈时,多数情况下,妈妈会袖手旁观),经过历练后的格林会更珍惜“妈妈”的怀抱,几天的饥肠辘辘,面对“妈妈”的救命粮会更懂得感恩。虽然我们的孩子不需要挨饿,不需要经历这些极端的恶劣环境和考验,但是在陪伴他们长大的过程中,却有好多可以借鉴狼妈妈抚养格林的方式,除了学习(此处感想更多,如果狼妈妈除了对小狼的爱之外,强迫他做天性或能力以外的事,小狼会不会也像我们的孩子一样,跟我们敌对,哈哈),当然也包括学习在内,我们家长应该如何做个“智慧”的引领者、鼓励者、陪伴者,而不是操控者、指责者、催促者?
篇三: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
周末闲暇时间逛了新华书店,看到一本书《重返狼群》。本着对狼的喜爱打开这本书,发现是《狼图腾》作者姜戎作的续,顿时感觉有一种久违的亲切感,找个座位品赏起来。该书讲述了狼女李微漪和一只小狼相遇,相伴,分离的过程。刚打开第一页,就看到“格林”成长的照片,深深地触动了内心,不禁对“狼女”李微漪心生敬意!
书的开头讲述了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公狼因偷吃了牧民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到捕兽夹,公狼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躲藏在一个石缝中。愤怒的牧民把刺刀伸向了石缝中,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他们惊讶的发现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却被狼牙死死咬住。他们试图把刺刀拔出来,费劲力气竟然拔不出来。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还击,这就是狼的凶狠和坚韧。后来它们诱捕母狼,采用很多方法都没有成功,但是没多久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齿撕碎了自己背部的皮。
我想如果不是冬天食物匮乏,公狼也不会去偷羊吧。丈夫对妻儿的责任,让他不得不那么做,即便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无怨无悔。没有公狼的照顾,刚产下狼崽的母狼是无法哺育自己的孩子的,也许她不忍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个死掉,所以走上捕兽夹,用自杀的方式表达了对丈夫的的忠贞;用撕碎自己毛皮的方式,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缘分这件事也许冥冥中早已注定。上天是公平的,他带走了格林的父母,却让他遇到了李微漪。李微漪是善良的,格林是幸运的。格林的父母如果知道,一定会倍感欣慰,人类杀害了他们,却养育了他们的儿子,而且让他回归狼群。
李微漪在和格林分别十几天后,忍不住对他的想念,回去找他。当她再次见到格林时内心的喜悦也许只有她自己清楚。对李微漪来说,她很清楚,自己不能那么自私,格林是自由的,他是自然的儿子,应该回到自己的世界里去。对格林而言,一边是自己的同伴,一边是自己的“母亲”,格林的内心是痛苦的,我想他是愿意和李微漪在一起的。可他知道,“母亲”一定会离开。也许格林明白了母亲的良苦用心,最终选择了离去。
小时候,对狼的印象是凶残,是可恶。也许这种印象来源于东郭先生这个故事吧。高中时,在“Apple”的影响下,看了《狼图腾》,发现狼是智慧的,勇敢的,坚韧的,也是从那时起喜欢上了狼,也许具体一点应该是“狼性精神”。看到李微漪和格林的故事后,发现狼不仅仅是智慧,坚韧,机智的,而且是忠实的,忠贞的,通人性的。
“纵使有花兼有月,可堪无酒又无人。”狼的世界注定是孤独的,然而正是这种孤独成就了他们的智慧,让他们在自然界中占据一席之地!格林也是一样,只有在漫长的孤独中,才会变得更加坚强,他才会更好的成长和生存下去。
我在想,人,是不也应该有这样的经历呢?在这个生活节奏飞快的社会,我们是不是可以放下内心的浮躁,忍受孤独,专注于目标,带着善良的本性选择一种善意,虚怀若谷,带着一份坚韧,承受困难的考验,铸就一个辉煌的人生呢?
篇四: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判断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助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助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应该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直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直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直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远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啊,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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