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两会上,对我国的宪法进行了修改。小编精心的为大家准备了《【两会知识】宪法宣誓制度是如何诞生的?》,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如果想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出国留学网。
提出:2014年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通过:2015年7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修订:2018年2月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決定》。
入宪:2018年3月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増加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誓词的内容: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 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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