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2017-2018学年度教学行政历的通知

  近日,天津市教委下发了中等职业学校2017-2018学年度教学行政历。小编精心整理了《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2017-2018学年度教学行政历的通知》,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如果想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出国留学网。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津教委办〔201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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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2017-2018学年度教学行政历的通知

       

         

各办学主管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12〕5号)精神,现将我市中等职业学校2017-2018学年度教学行政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2018学年度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寒暑假12周。第一学期于2017年8月28日(周一)开学,2018年1月22日(周一)放寒假,教学周为21周;第二学期于2018年2月26日(周一)开学,2018年7月9日(周一)放暑假,教学周为19周。

请各中职学校认真执行教学行政历,不得随意变更。普通中专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须征求办学主管部门同意,并向我委中职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调整;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区教育局的安排进行调整并报我委中职处备案。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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