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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实现依法招生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院全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3、学院国标代码:13855
4、学院简介: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原济南纺织工业学校、济南市建筑工业学校、济南市财经学校、济南市公用事业学校等四所国家和省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64年。面向全国17个省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
学校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德育暨校园文明建设工作评估“双优”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花园式单位,建有全国首家装配式建筑教学实训基地、山东省财政支持的建筑类实训基地、山东省门窗幕墙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济南市建筑产业化人才培训基地。
学校下设土木工程学院、工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工程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结构高度吻合,建有土建施工、建设工程管理、装备制造技术、现代商贸服务、环境艺术设计、交通运输、轻纺服装七个专业集群。开设招生专业35个,其中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专业分别与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合作,实施对口贯通培养本科高层次人才,会计专业与澳大利亚昆士兰TAFE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学校全力推进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主持山东省高职三年制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和建设工程监理专业指导方案开发,制定完成山东省《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建筑用塑料门窗及相关产品选用技术导则》等行业标准与规范;拥有省级特色专业7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6个、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技能大师1人,济南市拔尖人才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青年技能名师2人,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1人;近三年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省优秀教学成果奖6项、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1项、建设部科技开发项目1项、省级教改项目14项。
学校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十余家行业协会、二百余家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成立了济南市装配式建筑职业教育集团,与国家级住宅产业化基地万斯达集团合作成立了校企合作培养培训建筑(住宅)产业化人才的万斯达学院,校行企三方合作成立了“门窗幕墙学院”并建立了中国门窗幕墙人才教育网,与山东广信试验检测集团合作成立了“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与天齐集团合作建设了“建筑安全体验(培训)中心”,与济南奥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BIM技术应用中心”,与济南轨道交通公司合作成立了“轨道交通实验班”,与章丘市政府合作成立高教基地实施农民工培训工程,建有国家级、省市级建筑岗位培训点,形成了“合作育人、利益共享”的办学体制机制。
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突出。近三年先后获国家级奖项95人次、省级奖项454人次。其中,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中国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新西兰大洋洲技能挑战赛金牌1枚;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国家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省级一等奖10项;山东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毕业生以“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突出特点赢得社会高度认可。多年来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在相关行业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继续传承“以事业凝聚人心”干事创业的光荣传统,秉承“德能并重,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坚持“文化兴校,特色建校”的办学方针,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全力争创全国优质高职院校。
二、专业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市场营销、服装设计与工艺、国际贸易实务、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电气自动化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管理、会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审计、园林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动漫制作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网络营销、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以上专业均文理兼招。
2、招生层次:专科
3、学制:均为三年
4、招生计划: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填报志愿,学院招生代码及专业代码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
三、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在高考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省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并进行录取。
5、专业志愿分配按我院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如果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志愿,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否则,做退档处理。
6、录取结果的公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7、新生入校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档案审核及文化成绩测试等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四、学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我院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其中市场营销、国际贸易、会计、审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专业学费为4800元;校企合作专业学费为8000元;中外合作专业学费为12000元)。住宿费按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执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考生释疑
1、毕业生享受的待遇
学生毕业时颁发“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的一切待遇,“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2、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就业面向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岗位和生产管理岗位。学院与全省260余家国有、合资、股份制等企事业单位拥有长期就业协作关系。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和举办就业洽谈会。毕业生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签定就业协议。
3、专业调整
学院实行分大类教学,一年后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有关要求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4、学院的奖、助学金体系
1、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及企业专项奖学金。
2、对报考工商学院的考生,学院还设有定向助学金,韩国大兴洋行株式会社姜德龙先生为服装纺织专业设立了专项助学金。
3、助学贷款。新生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以解决学生的生活困难。
六、其他事项
1、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2、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本章程由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6088号 邮编:250200
办公电话:0531-86385086 86385100
招生咨询电话:0531-81296901 81296902 81296903 81296904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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