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里斯朵夫》读后感

  读了《约翰·克里斯朵夫》会有哪些收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约翰·克里斯朵夫》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

  她在四五岁的时候,字还写得歪歪扭扭,比楔形文字还要粗细不均——虽然现在也并没有多大本质上的改良——就开始在小本子(与其说是本子,不如说是用订书器固定起来的一叠纸)上写小说了。写一些其他星球上的故事。她不说那是火星还是月球之类,因为知道上面确是没有人的,她只说是什么别的星球。

  “你还是把字练好看些罢。”成年人们看了多是这样的回应她。她很疑惑为什么简直成了一种可原谅的普遍性行为。(虽然内容比她的字还要荒唐就是了)

  她的外祖母是一名虔诚的佛教信徒。外祖母读她的小说是很认真的,还常常拿了厚厚的垫子和她坐在吱嘎作响的地板上,一谈就是几个小时。

  “那是一个这样的地方……”

  “啊,那你写的,不是和西方极乐世界有一点相似吗?”老人总是用她的理解,来解读她的内容,她本意虽然不是这样,但看到有人认真和她谈话却也高兴极了,于是愈发认真地重新解释起来。祖孙两个人这样的聊天往往彼此都极认真、极虔诚的。

  与克里斯朵夫相反地,小时候的她是一个安静而且几近于软弱的人,比她年幼而且个子矮小的孩子全都敢于而且乐于欺负她。有一次她心爱的玩具被摔在地上,有一次她自己也被推到地上。而她甚至连站起来谴责他们都是不愿意的。

  “喂,你们不能这样做!“一个娇小的身影挡在满身尘土的她面前,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他们的鼻子大声说……后来她觉得,这个女孩子简直是她人生中的一道光。

  大概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罢,把保护别人当成了奇奇怪怪的人生目标之一。但那个挡在她面前的娇小的女孩子早就搬家了,两个人再没见过,说不定早就忘了。

  没关系……这种事,我不忘记不就好了嘛。她是这么想的。

  她在看到操场上被踏死的蝴蝶的时候并不会觉得恶心或者可怕,而是会用树叶小心翼翼地把它盛装起来,挖一个小土坑把它埋起来。也曾经尝试过自己谱曲结果因为不好好学习乐理而非常失败,以后再也没有尝试过。所以在读到书中描写的自然之音乐美的时候,她丝毫不觉得夸张了,反而相对真实些。一个人在经历了一些难以立即恢复的挫伤的时候,往往可以在常规的事物中有更深刻、更夸张的体验。克里斯朵夫所做的,并不是绝对的顽强,而是[增强了感知的能力]从而借此来平衡生活上的磨难。虽然这相对地为他融入社会带来了困难,并造成了精神上的混乱和负担,但确实使他更加愉快了。事实上很多的文人、艺术家都会[不自主]地选择这样做,这不是一种逃避,这也是一种面对苦难的方式。与其一成不变地被痛苦的洪流淹没,做出牺牲与改变是积极的选择,至少是抗争过了的,是一种[可能性的拓展]。写入文学作品中之后,这种选择会让许多读者体会到[悲剧美学]所能带来的感受,但我们仅仅看到主体斗争的一面、勇敢的一面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也应该体会他们妥协的一面、软弱的一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构成一个[人]完整的人性。一个人经受多大的痛苦,并不是由痛苦直接决定的,而是由痛苦作用于这个人对其产生的影响决定的。从这一角度来看,克里斯朵夫确实是一位精神上的强者了,他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并且应当批判地吸收他的精神——因为并不是对每个人、每个时代一样适用的(指契合度)。

  在回家的火车上,她一口气读完了三百页《约翰·克里斯朵夫》,毫不夸张地说,简直是又哭又笑地看完的。后面的就读得慢了,因为没有前面的有意思,准确地说,从少年时代的克里斯朵夫身上,她可以较为客观地看到自己(事实上,很多评论都认为这部书让人认识到人在精神上的共通之处),后期的克里斯朵夫则是越来越复杂的人格叠加,经历的事情总是不断地相似重复,但他的反应又显然不同,她因为还没有经历过,从他的身上就不能明显地看到自己了,只肤浅地觉得格外无聊——只能从文学角度欣赏作品在她仿佛是很没意思的。总是从名著的男主角身上看到自己,这是不是过于自恋了?(她这样责问自己)《红与黑》的于连也是……难道说是因为这种普遍性,名著才被叫做名著的吗?(她这样为自己辩白)

  克里斯朵夫的普遍性与独特性,对于这部作品的成功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缺一不可。她今天读这部作品,首先不是带着同情的态度去读的,其次不是带着崇拜的态度去读的。在了解一个人乃至于了解自己之前,很难做出正确的预判。那么,她大概是在[认识]克里斯朵夫这个[人]的过程中,发现了他生活中可借鉴的部分的罢,就像对她的每一个在她看来优秀无比的朋友一样。

  说实话,书的封底的一句话她实在不太满意。大概是“知道受苦的不只你一人,就会感到宽慰”这样的意思。干嘛要拿别人的痛苦当作自己的宽慰呢?这不是太奇怪了吗?但是看了整本书,她似乎并没找到类似的内容,克里斯朵夫的整体情操也并不是这样的,她就放心了。

  差点因为封底错过了一本这么好的书。她庆幸。差点就错过了,还好没有。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件值得羡慕的事情。生命本身是值得羡慕的事情。

  书上说,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就死去了,或是活成他之前生活中的一个影子。

  但是活着还是死去,从本质上来看——我认真的说——是完全由我们自己选择的。这篇读后感看上去比较混乱。这种奇怪的文体(没有文体)只是为了尽最大可能把我读这本书时的感受还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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