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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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地质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河北地质大学创办于1953年,是原地质部直属五大院校之一,是自然资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学校秉承“达观博物”的校训,弘扬“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的光荣传统,历经60余年的办学历程,逐渐形成了“地经渗透,工管结合”的办学特色,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廷栋任学校名誉校长。

  学校从1986年起,分别与中国地质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天津大学等联合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4年开始硕士研究生招生。时至今日,学校拥有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学7大学科门类,65个本科专业,拥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应用经济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可设置51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地质工程、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金融、艺术、应用统计、工程管理等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同等学历硕士学位授予权。全日制在校生约1800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970余人。2016年,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00多人,其中校内硕士生导师320名,70%导师具有博士学位。学校还聘有兼职教授、客座教授187人,其中院士12人。

  学校拥有9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拥有7个省部级科研基地,拥有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还建有地球科学博物馆和钱圆金融博物馆。

  近年来,学校研究生先后在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英语大赛、“互联网+”大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20余项、省级奖项40余项。多次获得海峡两岸三地财务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竞赛一等奖。

  回首过去,伴随着共和国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几代人以校为荣,艰苦奋斗,薪火相继,励志践行;展望未来,全校师生将继续发扬传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执梦前行!

  欢迎报考河北地质大学!

  招生考试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金融、应用统计、地质工程、会计、艺术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具体办法可参见《河北地质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二、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

  (一)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除复试内容外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如测试不合格,为复试不合格。

  三、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四、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

  五、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名单。

  (一)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

  (三)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在复试中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五)复试时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录取见《河北地质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六、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

  我校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目前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既招收全日制又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学科专业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须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基本学制为2.5年。

  根据国家规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为2.8万元,工程管理硕士学费待定。

  七、奖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

  学校助学金所有全日制研究生(MBA与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

  国家奖学金,按省教育厅下拨指标评定,20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覆盖比例100%,6000元/年;

  学校助学金,覆盖比例100%,2000元/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及比例设置(不含MBA):覆盖比例70%,其中一等:8000元/年;二等:6000元/年,三等:2500元/年;

  2.MBA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及比例设置:覆盖比例35%,其中一等:6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工程管理硕士奖助政策待定;

  “三助”岗位由设岗单位确定。

  具体执行见学校各项文件

  八、其他

  (一)2019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总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后期专业考试招生人数因招生计划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可能产生变动,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文科毕业生原则上不能跨门类报考工科或理科。

  (三)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考生报名时,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五)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复试报到时将认证报告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核验。

  (六)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九、通讯地址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31

  学校主页:www.hgu.edu.cn

  咨询电话:0311-87208228,传真:0311-8720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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