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考研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已经公布,请大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研复试笔试和面试!祝你成功!
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考研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校本部、深圳、威海)
根据校研院发【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单考及少干复试另行通知):
一、工作组织
经管学院复试工作由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执行,由研究生培训部及相关中心负责落实。
(1)经管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强、孟炎
副组长:王健、曹文涛
成 员:芦鹏宇、丁云龙、徐蕾、哈宁、陶萍
秘 书:李宁、李东风、郭文轩
(2)经管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孟炎
副组长:曹文涛
成 员:王春霞、汪琯琪
监督电话:86414014
二、复试资格线及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研院发[2019]9号文件规定,结合生源情况,经管学院复试资格线及招生计划确定如下:
1、统考学术型硕士
统考学科复试资格线执行:总分370、政治/外语60、业务课90。
统考学科具体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管理科学与工程(本部)14人、工商管理(本部)23人、应用经济学(本部)24人、公共管理(本部)3人、工商管理(深圳)8人、应用经济学(深圳)26人、工商管理(威海)2人。
2、联考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简称“会计专硕”,下同)
我校会计专硕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全日制16人,非全日制50人。
为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会计专硕生源,合理调节和保证上线率,总成绩230分及以上(外语60及以上、综合能力120及以上),报考我院会计专硕(全日制)的考生,有资格进入全日制会计专硕复试;总成绩200分及以上(外语60及以上、综合能力120及以上),报考我院会计专硕(全日制、非全日制)的考生,有资格进入非全日制会计专硕复试,其中报考我院会计专硕(全日制)的考生须提前申请调剂到会计专硕(非全日制),并于3月4日8:00前填写调剂申请表(附件)发至我院指定邮箱smyjs@hit.edu.cn方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办法
(1)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80分。
(2)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各科内容要求详见研招办网站公布的2019年硕士招生复试指导)。
全日制考生笔试时间为3月9日上午8:30-11:30,非全日制考生笔试时间为3月10日上午8:30-11:30,报到时通知笔试地点。
(3)面试的基本要求: 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面试将按照结构化考核形式进行。
全日制考生面试时间为3月9日下午,非全日制考生面试时间为3月10日下午,报到时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四、录取工作办法
(1)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资格。
(2)根据学校复试工作有关精神,考生最后录取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三者之和,在各学科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最后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统考前三科总分排序。
同一学科笔试科目不同时,按照两门笔试科目成绩折算后计入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则按结构化考核成绩计入
(3)生源不足学科,在首轮院内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调剂程序:学院公布调剂学科及调剂录取名额,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考生书面申报。在各个调剂录取学科内,复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不同学科组间差异折算后计算。按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折算后)+复试面试成绩(折算后)三者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考生复试报到须知
(1)复试报到时间:3月8日 8:00-17:00
(2)复试报到地点:哈工大科学园航天馆2H栋307教室(南岗区一匡街2号)
(3)携带材料要求
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各位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
(4)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和工商管理学科企业管理方向的考生在3月4日(周一)上午11:30之前,与研究生培训部电话联系(0451-86414016)确定复试笔试科目。
(5)复试名单见附件。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者,按弃权处理。
六、其他事宜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及管理办法见学校和经管学院后续通知。
其他有关事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本办法由经管学院解释。
咨询联系人:
研究生培训部:郭文轩0451—86414016
MBA专业学位中心:李宁0451-86412748
EMBA专业学位中心:李晓薇0451-86402839
MPA专业学位中心:李东风0451-8640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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