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一)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重庆市考生须参加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在我校设立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具体考试安排见重庆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招考试招生简章。
2、四川考生须参加由四川省招办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考试联考。
3、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山西、福建、云南、贵州、新疆、内蒙古的考生,须参加我校设在该省(自治区)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点进行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详见表二《重庆邮电大学艺术专业考试科目表》,具体考试安排及专业成绩认定标准见表三《重庆邮电大学2012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安排表》。
(二)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
1、重庆、四川的考生须参加由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联考。
2、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山西、福建、云南、贵州、新疆、内蒙古的考生,须参加由我校在该省(自治区)所设的美术类考点进行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详见表二《重庆邮电大学艺术专业考试科目表》,具体考试安排及专业成绩认定标准见表四《重庆邮电大学2012年动画、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安排表》。
(三)专业考试报名须知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到我校设定的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不受理函报,不受理跨省报名考试。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交齐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发给《重庆邮电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不全者或超过规定时间报名者,均不受理。无论参考与否,所交的材料(复印件)及费用概不退还。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2012年艺术院校招生专业考试报考证》(在各区、市、县招办办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交验即退还,复印件报名时收存);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交验即退还,复印件报名时收存);
3、考生报名时领取《重庆邮电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清楚、完整、如实地填写,并贴两张一寸近期寸照,交审后领取《重庆邮电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4、考生在报名时可提供考生本人发表的作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代表考生某一方面艺术特长的音像作品等。如有钢琴、电子琴5级以上,其它乐器8级以上考级证书的,报名时请带证书原件备查及交一份复印件到相关老师处,以备参考。
5、报名费及专业考试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表二:重庆邮电大学艺术专业考试科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