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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聊城大学(学校代码:10447,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在有着“江北水城”美称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学校始建于 1974 年,原名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 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 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学校教学相长、学风浓厚,享有“学在聊大”的美誉,校园环境优雅, 湖光山色,四季常青,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学校从 1979 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 年经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与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大学、意大利卡梅里诺大学等高校合作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有 21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 9 个学科门类。拥有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机械硕士、土木水利硕士 10 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在校研究生 2000 余人。
为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的通知》(教学函〔2019〕6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硕士研究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2020 年我校共有 21 个一级学科、8 个二级学科、10 个专业学位点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125100)、教育管理(045101)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科教学(思政)(045102)、学科教学(语文)(045103)、学科教学(数学)(045104)、学科教学(英语)(045108)、小学教育(045115)、体育教学(045201)、应用心理(045400)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内容详见《聊城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其中包括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最终招生计
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数与专业报考情况、推免生录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的通知》中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 2 年以上,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但原则上不得跨专业报考。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125100)、教育管理(045101)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
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办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报名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的通知》中报名部分的有关要求。
2. 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试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初试
1. 打印准考证。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2 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时间。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 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 月 21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1 日下午,外国语;12 月 22 日上午,业务课一;12 月 22 日下午,业务课二。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考试公告。
除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试题外,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4. 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复试录取
1.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到 4 月上旬。
2.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对复试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网上学历(学籍) 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3. 考生的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工作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标准组织落实,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4.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 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进行加试。
6. 我校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内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8. 全日制研究生(不含硕师计划)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9.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
10.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九、学制与收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全日制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
为 2 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 3 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为 3 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 号)和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研究生教育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86 号)文件规定,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为:6000 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为:7000 元/年(工商管理硕士除外), 工商管理硕士收费标准为 5 万元/3 年。
十、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6000 元/年(定向研究生除外);
2. 学校助学金:4800 元/年(定向研究生除外);
3. 国家奖学金:20000 元/年(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执行);
4. 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 元/年(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执行);
5. 学业奖学金(二等):3000 元/年(按在校研究生人数 30%的比例执行);
6. 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500-800 元/月;
7.其它专项奖励: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优秀实践成果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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