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每年都向外国公民、无国藉人士以及长期旅居海外的意大利公民提供奖学金,资助他们完成大学和研究生学业学习。
根据各协议书中详细列示的各项规定和条款,奖学金可以资助给学习以下课程的人士:
1.大学本科课程(在执行协议中有明确规定);
2.研究生课程(专业性课程,1991年8月8日第25号法律公告中规定的医疗领域学科不包括在内,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3.单科课程(专题性和综合性课程);
4.研究性课程(可适合任学科,以及通常学生不需要注册登记的课程);
5.意大利语言及文化方面的课程。
奖学金不授予那些仅参加在非意大利大学、学院、图书馆和各类学校开设的课程中学习的人士,即使学校位于意大利境内,或者是未经政府认可的私立学校或图书馆。
下列领域将给予特别考虑:语言学(意大利语言课程)、文学(特别指意大利语的研究)、艺术、科学、经济学与管理、古迹修复与重建。对于意大利语的学习,奖学金持有者不仅可以在意大利国有大学学习,而且可以在佩鲁贾或锡耶纳为外国学生开设的大学学习,也可以在国家认可的其它教学机构学习。关于艺术门类,奖学金持有者可以在下列院校中选择:音乐学院与戏剧学校、圣塞西利国家学院、美术学院、装潢学院、舞蹈与戏剧学院以及电影制作试验中心。对于研究工作或其它类型的学习,奖学金持有者可以使用大学和研究中心的各种设施,也可以造访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
如何申请
甄选考试的公告(该公告包含申请奖学金的最终期限的全部信息)、各种规定、以及申请表格只能从申请人所在国的意大利外交使馆或领事馆处领取。书面申请书也必须递交到申请者所在国的同一意大利外交使馆或领事馆。
由申请书所提交到的联合委员会对申请侯选人进行选拔,联合委员会由意大利和申请人所在国的代表组成。
外交部每年都向外国公民、无国藉人士以及长期旅居海外的意大利公民提供奖学金,资助他们完成大学和研究生学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