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公开承诺书

2012-03-25 11:10:14 民政局

一、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从2009年1月份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13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45元,城市低保金发放标准为月发放,农村低保金发放标准为季度发放,发放方式全部为银行卡化发放。办理程序为城乡困难群众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进行审查后,报各乡镇(办)审核,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审批办理时限为即报、即核查、即审批,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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