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28日讯(记者 杨凡 实习生 翟楠楠) 奥赛获奖者、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竞赛获奖者2014年起不再具备保送资格,而是增加20分投档。28日,省教育厅公布关于调整我省高考加(降)分项目的通知,2014年起我省高考保送生资格将大大缩容,外语类保送生将成为享受高校保送生政策的考生主体。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14年及以后取消保送生资格的类别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我省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我省学生。
上述两类获奖的应届毕业生均享受“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的待遇。
另外,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向高校投档。
此前,我省共有8类学生具有保送资格,但根据我省此次新出台的通知,2014年起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范围将大大缩水,仅剩省级优秀学生、部分外国语学校的外语类保送生、国际级运动健将等称号退役运动员、公安英烈子女等四类。
根据教育部日前公布的2012年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我省651人次上榜。其中,奥赛和各类竞赛获奖者就占到314人次,另有省级优秀学生117人、外国语学校推荐生220人。
虽然省级优秀学生也是具备保送资格的群体,不过,近年来部分高校明确不再接收省级优秀学生保送生,这就意味着,2014年开始,外语类保送生将成为我省享受高校保送生政策优惠的主体。
七类考生仍可享受高考加分
本报济南3月28日讯(记者 杨凡 实习生 翟楠楠)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14年起,除调整的奥赛类、科技竞赛类、体育特长生类外,7类考生可继续享受高考加(降)分。
其中,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毕业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考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
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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