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关于市法院副院长某同志述职评议意见

2012-04-10 00:53:22 评议于市


3月1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市法院副院长某同志履行现任职务情况进行了述职评议。投票测评结果:共发出测评票19票,收回测评票19票,其中,优秀票18票,称职票1票。会议认为,该同志自任职以来,不负众望,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开拓创新,使法院执行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法制意识强,执行力度不断加大
该同志分管执行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带头学习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做到熟悉掌握,严格执行,依照司法程序办事,努力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注重执行方法和执行艺术的研究和创新。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措施,对困难企业等一次执行不了的,采取分期执行的办法;对资不抵债、长期亏损的被执行人,则采取清产核资、整体拍卖、偿还债务等执行方式;对没有现款支付,但有可抵债的商品或其他财产的,做好协调工作,实行以物抵债;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则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了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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