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录用447名选调生简章

2012-04-10 20:40:59 广西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结构,提高素质,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对象和数量

  (一)招录对象

  1.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 2012年毕业且当年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生;

  3. 在广西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二)招录数量

  2012年全区计划招录选调生447名。具体招录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志愿到民族乡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建乡民族考生,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3)获得院(系)以上“三好学生”。

  (三)报考年龄:专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8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在2012年3月15日8:00—3月24日24:00期间登录广西选调生网(gxxds.gxi.gov.cn)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提交《2012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小二寸电子证件照(jpg或bmp格式,130×170像素,100KB以下),提交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985”高校的毕业生既可选择报考专门面向“985”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也可选择报考面向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但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表是相关部门审核推荐、资格审查和考察录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于3月15日—3月26日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向报考人员反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录机关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应简要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2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对报名表信息进行更改。没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报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且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接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30日8:00—3月31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请于3月31日17:30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11日8:00—4月21日14: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入场考试。

  报考广西选调生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考试

  2012年广西选调生录用考试纳入广西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和面试的程序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执行(详见广西人事考试网: www.gxpta.com.cn)。

  (一)笔试开考比例

  在公共科目笔试中,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其中:面向“985”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不限定开考比例;其他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各市党委组织部于3月28日前提出是否开考的申请,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统一在广西选调生网公布。

  (二)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

  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市直属机关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

  (三)面试资格审查

  各市党委组织部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后,应及时通知报考人员通过传真或邮寄(直送)方式提供如下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 属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院(系)和学校审核盖章的《2012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1份。

  2. 属国(境)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2012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国(境)外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3. 属“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经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2012年广西选调生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外,还须提供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1份: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五、考察与体检

  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的笔试加面试成绩总和(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进行体检。结合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与审批备案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在广西选调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为7天。

  (二)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市党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三)备案。各市党委组织部要及时将审批录用人员情况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公示与审批备案时间:2012年8月底前。

  七、补录

  上述录用工作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根据各市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补录。补录的具体办法将在广西选调生网另行公布。

  咨询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771—5898505;

  监督电话:0771—12380;

  联系电话:各市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特别提示:

  1. 广西选调生网(gxxds.gxi.gov.cn)为本次考试的指定工作网站,招考过程中有关事项将在该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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