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是位于沈阳市一所以培养中医药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共开设了13个本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380-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5万平方米(约727.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3平方米;生师比17.2;专任教师376 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5.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389.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683.9元;图书34.1万册,生均图书42.2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2.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
3.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4.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5.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选考科目不再修改,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 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081302 | 制药工程 | 4年 | 4-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500 |
2 | 100501K | 中医学 | 5年 | 5-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医学 | 27500 |
3 | 100502K | 针灸推拿学 | 5年 | 5-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医学 | 27500 |
4 | 100601K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5年 | 5-7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医学 | 27500 |
5 | 100704T | 药事管理 | 4年 | 4-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27500 |
6 | 100801 | 中药学 | 4年 | 4-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27500 |
7 | 100802 | 中药资源与开发 | 4年 | 4-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27500 |
8 | 101003 | 医学影像技术 | 4年 | 4-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27500 |
9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4年 | 4-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27500 |
10 | 101006 | 口腔医学技术 | 4年 | 4-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27500 |
11 | 101007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4年 | 4-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27500 |
12 | 101101 | 护理学 | 4年 | 4-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27500 |
13 | 120410T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4年 | 4-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7500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毕业时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
2022年所有专业学费标准:27500元/年/生。
(2)住宿费
根据宿舍不同标准,住宿费按3200-6500元/年/生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执行,即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贷学金
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275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我校设有校奖学金及临时困难补助。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服务。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在各招生省份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0%。具体按各招生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我校执行各招生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2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高考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级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对于非新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采用“3+3”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采用“3+1+2”选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