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的记者节
记者,纯属外来词。在此之前,国内报纸从事新闻采写的人员称谓多极了:访员、访友、访事、探员、探事等等。据有关专家考察,最早使用“记者”称谓的是梁启超,那是距今一百多年前的1899年。直到了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记者”才被报业界广泛接受,成为比较流行的名词。
解放前旧中国的记者节是9月1日。1933年1月,江苏《江声日报》经理兼主笔刘煜生被以“宣传共产”的罪名杀害。上海《申报》披载了其被害的消息,新闻界提出“开放舆论,保障人权”的强烈要求。南京国民政府于1933年9月1日,被迫颁布了《保护新闻从业人员及保护舆论机关的通令》。这个《通令》,成为争取新闻自由的工具。1934年8月,杭州市记者公会通电全国新闻界,倡议公定9月1日为中国记者节。江苏、湖北、河南、广东等省和北平(今北京)、天津、上海、汉口等市的记者公会先后通电赞同。这年的9月1日,北平、太原、长沙、南昌、厦门、青岛等大中城市的新闻界举行庆祝活动,要求南京国民党政府实行1933年通令,切实保障新闻记者的安全,维护言论自由。这是开展“九一”记者节纪念活动的开始。
小编特别推荐
小编特别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