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危害和影响。为了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响应,完美有效的应急预案必不可少,应急措施要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怎样才能写好应急预案?下面是出国留学网的编辑帮大家整理的《火灾应急预案及抢险救灾处理流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火灾应急预案及抢险救灾处理流程 篇1
1、应急指挥中心:综合管理部
2、应急电话:
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武装保卫部、综合管理部、公司办、职工医院
4、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综合管理部负责现场指挥、提供必要的救灾物资、应急措施的落实、对外联络和具体协调工作,武装保卫部负责组织和指挥抢险及现场保卫,职工医院(87657414)负责人员救护。
5、应急措施
5.1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综合管理部。并告知准确的火灾地点,受灾单位即刻由义务消防员组成现场救护分队,明确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及时组织现场人员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遇险人员,封锁事故现场,设立安全区,派专人监护。
5.2职工医院接应急小组通知后,应立即携带紧急救护的必要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救治受伤人员。如果受灾区域内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来不及转移,则应尽可能将其名称、数量、储存方式、理化特性、扑救注意事项等及时告知应急指挥中心,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保护和疏散物资并观察火灾现场,防止因建筑物倒塌或变形而造成人员伤亡。
5.3如果系电器火灾,不可直接用水灭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变配电站火灾应由相关专业人员采取断电措施。切不可在未确认断电的情况下,接触受灾电器。
5.4发生爆炸事故后,先切断现场与外部连接的所有通道,进行警戒,加强现场通风,撤离现场所有人员,并对伤者进行救护。
5.5在实施救援过程中,综合管理部应随时提供应急领导小组所需的消防器材等救援物资,以确保救援顺利进行。
火灾应急预案及抢险救灾处理流程 篇2
医院是一个人员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多数人处于行动不便或不能自理的就医患者。为贯彻《消防法》及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全院上下必须充分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做好火灾防范工作和应急灭火疏散预案,一旦发生火险,做到及时灭火,疏散病人和医疗设备,并能及时有序地处理好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火灾应急预案。
一、建立消防应急疏散预案组织
1、医院成立消防应急疏散组织。由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消防工作的副院长及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主任、护士长组成,由职能科室组织实施消防预案贯彻落实,发现隐患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及时排除隐患,使消防工作纳入正常工作计划。
消防应急疏散小组领导名单
组 长:x x x
副组长:x x x x x x x x
成 员: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2、预案网络组织人员。预案网络下设四个小组,由各个科室负责人、责任人、科室义务消防员组成。
(1)疏散引导组: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一旦发生火灾及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疏散组负责疏散安置患者逃生转移,对危重患者科室派专人安排疏散,对危重患者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如防毒面具等。
(2)通讯联络组:总务科负责,负责火灾发生后通讯联络畅通及抢修等。
(3)安全防护组:现场指挥人员临时指定,负责现场安全保护工作,为火灾后现场勘察提供第一手资料。
(4)火灾扑救组:保卫科、总务科负责,起初火灾的第一发现人,要保持清醒头脑,选用正确的灭火方法,边扑救、边呼叫,听到呼救人员迅速报警,火势危及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听到报警后所有人员要积极参加扑救。
3、火灾的报警。一旦发生火灾,根据火灾情况选择报警部门,一般情况先报院部,接到报警人员要记录报警时间、地点并迅速赶赴现场,如遇紧急情况需报119火灾电话时,要讲清单位、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报警人姓名。
二、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
1、一般人员服从消防人员,专职消防员服从灭火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服从领导小组组长,遇有公安消防部门在场时,则应服从公安消防人员的统一指挥。
2、着火部位的科室、部门负责人接到火警后迅速赶赴现场,讲清起火部位、存放的物资性质、医疗设备、病床人数。
3、在扑救中,职工、医护人员和科室负责人必须服从现场最高负责人指挥,应沉着、机智、灵活、正确地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先控制、后消灭,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4、抓好灭火的有利时机。对一般难以搬运物品,大型医疗设备要用水冷却,防止受热爆炸和烧毁,对某些物品在燃烧中产生的有毒气体,扑救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如使用湿毛巾、湿口罩捂住口鼻。
三、火灾现场人员的疏散
1、发生起火,孕妇、行动不便病人应及时离开火灾现场,报警、呼叫科室负责人,护士长要组织有部署地及时清点人数,疏散人员。
2、疏散通道被烟雾所阻时,应用湿毛巾或湿口罩捂住口鼻冲出火场,对于烟雾中已迷失方向的人员,抢救人员应引导他们撤退,必要时指派专人护送。
3、某个病区如发生火灾,应及时开启各门和安全通道,以便疏散人员、设备,人员疏散时严禁使用电梯,以防突然停电人员被关现象发生,疏散时应尽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成人员伤亡。
四、日常注意事项
1、各科室、部门要保持室内整洁,本科室内制定出适合科室内的应急预案,让全科人员了如指掌,作到长备不懈,一旦发生火灾,沉着冷静,处理果断,应对自如。
2、对科室内布置的消防器材做到定期检查、更换,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防止丢失,消防器材应处于良好状态。
3、职工必须了解“三懂三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初起火灾、会报警。
五、事故后的恢复
1、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发布停止应急救援程序,恢复正常状态。
2、现场副总指挥布置清点人数,统计伤亡人员,数据要准确,派人保护事故现场。
3、协助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查事故现场和受影响的区域受到的损害。
4、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同时评估应急反应程序。
火灾应急预案及抢险救灾处理流程 篇3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的主要职责职下:
——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灭火:发生火灾时引导人员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二、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立即疏散师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区××学校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新丰镇龙堤小街路。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学校在向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组织原则:先救人,后救物,迅速组织师生逃生。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沙土、.水桶等。
4、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5、迅速启用广播系统,通过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未成年人参灭火。
火灾应急预案及抢险救灾处理流程 篇4
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特制定本预案。
1、公司消防设施步署情况及消防安全机构的状况
我公司消防水源有6处,分别位于公司五个选矿车间和公司办公楼,同时公司配备的消防器材有:灭火器具、消防水带500米,直流水枪6支、消防梯2架以及其它消防安全设施用具,灭火器配备于公司各防火部位,并定期检查。
公司成立了以领导班子为核心的消防安全机构组织,其下设委员分别为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并且成立了以保卫科为中心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其部长为专职消防队负责人,负责爆炸及火灾事故的现场总指挥,其下设消防队员有人,且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另公司各车间、合作坑口(选厂)、部室设义务消防组织及防火员,由保卫科统一领导指挥。
2、爆炸、火灾发生应急措施
(1)发现爆炸、火灾应立即报警
我公司在消防安全宣传上曾明确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在公司发生爆炸及火警的时候,都应迅速报警到公司保卫科,由保卫科负责人统一指挥,负责出动、组织力量奔赴事故现场,同时负责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常设办公室,如火情严重,在请示公司领导后,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以便调集足够力量,尽量地控制和扑灭火灾。
(2)爆炸及火灾战斗的展开工作
接到爆炸、火灾报警后,保卫科应立即进行组织并及时赶赴现场,首先对现场情况进行观察,如发生爆炸后,应立即控制现场,抢救人员及重要物资,视现场情况做出相应措施;如发生火灾,指挥员下达灭火的命令,各专职消防员按自己的分工,分别完成在接地下消防栓、铺设水带,选择水带线路,水枪手进入阵地,视情况需要搬设消防梯及其它必用消防器材,全部力量投入战斗,并保持现场通信联络,上报情况,调集人员,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数量、火势蔓延方向、燃烧速度、可能燃烧的范围做出正确估计,布置合理的灭火方案。
(3)灭火战斗的扑救
在扑救中,灭火人员应保持冷静、有序进行,服从指挥,避免发生混乱,并且积极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在物资疏散中,不得堵塞通道,影响灭火行动,在扑救过程中,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①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
救人重于救火,在发生爆炸或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威胁,灭火消防员首要任务就是把人抢救出来,脱离危险区,运用此原则应根据火势情况和人员受火势威胁程度而定,灭火力量强时,可同时进行,为扑灭创造条件。
②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在扑救火灾中,应根据火场情况进行,如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应保护和抢救贵重的,火势蔓延猛烈的是控制的重点;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是重点;火场上下风向与上风向,下风向是重点;易燃、可燃物资集中区是保护重点;要害部位和其它部位相比,要害部位是重点。
③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
这个原则只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首先要控制火势的蔓延,在具备扑灭的条件时,全面进攻,迅速消灭火灾,如不能消灭火灾,应控制火势发展,防止爆炸、泄露危险情况的发生,并立即上报情况,组织群众,协同作战,完成灭火任务。
3、公司爆炸、火灾的处理
公司建筑物主要包括公司办公楼、选冶车间、合作坑口(选厂)及其它一些平房建筑,当接到此报警后,保卫科消防员应立即组织,搬运消防设施赶赴现场,指挥员根据火情制定方案,当建筑物一端起火时,应从中间适当部位控制,建筑物中间着火时,应从两侧控制,以下风向为主,发生楼层火灾时,应从上下控制,以上层为主。在扑灭过程中,保卫科专职消防员应和事发部位人员协同作战,尽快扑灭火灾;在救火中,留意风向及控制飞火,防止引起的新的火源。
火灾应急预案及抢险救灾处理流程 篇5
1、目的
为了使在施工现场配电箱发生火灾事故时,能迅速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能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好事故,特制定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现场配电箱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
3、组织机构及职责3.1组织机构
施工现场配电箱发生火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
3.2职责分工
3.2.1组长职责
(1)统一指挥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处理。
(2)负责向经理部领导汇报事故情况。
(3)负责联系当地医院、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等工作。
3.2.2副组长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2)负责与组长、各救援部门之间的联系。
(3)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并进行监督。
3.2.3组员职责
(1)协助副组长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处理。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实施。
(3)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状态下的生产和物资投入使用。
(4)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监护工作。
(5)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6)负责向副组长反映救援物资使用情况。
4、应急处理程序
(1) 施工现场配电箱发生火灾事故后,发现者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小组组员。
(2)组员立即汇报组长。
(3)组长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准备好车辆等抢救物资。
(4)立即将遭受火灾的患者送往沙湾县医院进行抢救。
(5)如发生大范围火灾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19、120,请专业人员来现场进行急救。
(6)组长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和对外救援联系。
(7)组长组织人员和车辆,对遭受火灾的患者边救治边送往医院抢救。
(8)应急救援小组组员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疏散站内无关人员,并禁止与应急救援无关车辆和人员的进入,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
5、物资储备
序号物资/设施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急救箱个12担架副13小双排卡车辆34皮卡车辆1
6、通讯录
序号联系单位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
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部书记;项目部副经理;项目部副经理;项目部安全员;项目部质检负责;项目部技术员;项目部小车司机;项目部洞挖一队队长;项目部洞挖二队队长;库尔勒人民医院120;库尔勒消防大队119
火灾应急预案及抢险救灾处理流程 篇6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应付可能发生的火灾及意外事故,减少和避免因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保障内外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接待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此预案提供在火情发生时应急使用,每个员工都必须熟悉其有关内容,以便火情发生时能迅速作出正确的反应。)
一、 机构组成及其任务:
1、应急情况组织机构主要由,火灾总指挥、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各机构人员组成及任务为:
1. 火灾总指挥部设置于消防控制中心,总指挥由饭店领
导担任(饭店领导不在场由当日值班经理担任),保安部领导为副总指挥,对火灾担负指挥、命令下达、组织扑救的领导工作;
任务:
A.协调各部门人员的分配使用;
B.火灾现场的其他应急决策(如确定疏散楼层;下令疏散客人;决定采取扑救措施等)。
2. 灭火行动组:由工程部当时值班工程师和保安部值班
经理为灭火行动组组长,组员由在店的所有保安、在店的工程部人员(要害部位值班人员除外)、宿舍楼的住宿人员和其它部门义务消防队员组成,接到火灾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
任务:利用一切消防器材,奋力进行扑救,尽可能地减少火灾损失。
3. 疏散引导组:客房部当班领班和大堂副理为组长,组
员原则上由当班客房服务员组成,如发生在非客房区域,火险发生的所在部门人员应参与引导疏散;
任务:按总指挥的指令将指定楼层的住客及时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并逐一检查每一房间的人员疏散情况。
4. 安全防护救护组:餐饮部当班负责人和医务室人员为组长,组员由餐饮部人员、医务室人员、驾驶班人员组成。
任务:接应人员在安全通道出口处引导客人到指定的安全地点集中,安抚客人情绪,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医治,对重症者视病情向总指挥提出送医院救治的建议。
二、报警及处置程序
1、报警:
(1)当区域报警仪报警时,客房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明报警仪所指示的房号或部位,按消音键后,迅速赶到该房间或部位,当确认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时,应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A. 当火情很小,一人足以扑灭时,应立即动用就近的灭火机或其他器材进行扑救,同时用电话或对讲机向饭店领导、值班经理、消防中心和保安部值班干部报告。
B. 当火势已大,一人难以扑灭时,应火速用对讲机或电话向饭店领导、值班经理、消防中心和保安部、技工部值班干部报告,同时用灭火机或其他器材进行扑救,防止火势蔓延。
(2)当饭店内没有安装火灾报警仪的部位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时,发现灾情的任何员工都应立即呼救,设法用电话报告总机、消防中心,由总机用对讲机或电话报告饭店领导、值班经理、消防中心、和保安部、技工部值班干部。
(3)报警时应讲清:
A. 火灾事故发生的部位(地点)
B. 火势大小程度
C. 什么物质在燃烧
D. 有无被困人员
E. 报警人姓名
消防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向饭店领导和保安部报告失火部位和火势情况,并立即开启自动灭火系统,起动消防泵,迅速关闭新风机组和空调系统,切断相应部位电源。
2、处置程序:
(1)总指挥:
A.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火灾、事故现场,在适当的地点设置临时指挥部,迅速了解火情,及时决定是否向“119”报警,并发布相应的命令。
B. 迅速召集各部门值班干部,分配扑救、疏散、抢险任务,组织饭店义务消防队员和其他力量,利用饭店现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积极进行扑救。无法扑灭时,应千方百计控制火势,防止蔓延。
C. 当消防支队到达后,向支队领导汇报火情,并移交指挥权,随后协助消防支队领导进行组织指挥作战。
(2)灭火行动组:
A.接到报警后, 先用对讲机了解现场火情;
B.应立即携带空气呼吸器、太平斧等装具,赶往火灾(事故)现场, 按照分工进行灭火;
(3)疏散组:
A.火灾初起时,应迅速调集本部门人员,指定一人负责报警,其余人员分头进行扑救和疏散相关楼层的客人,(程序是 A 失火层;B 失火层上层;C 失火层下层)
B. 当扑救组到达现场后,房务部人员全力投入疏散工作。
C. 值班人员应备带电筒、湿毛巾、粉笔,迅速通知相关楼层每一只房间的客人,开启疏散安全门,指明疏散通道,带领客人至安全疏散出口,逐一招呼客人疏散,待确认客人已全部疏散完毕后,疏散组才可撤出现场。
D. 大楼疏散通道以室外消防楼梯为主,室内主楼梯为辅,停止使用电梯。
E. 对老幼病残和行动不便者,应采取扶、背、抱、抬等方式,竭尽全力抢救出危险区域。
F. 如现场已经烟雾弥漫,则应用湿毛巾掩住本人及客人的口鼻,尽量采用低姿或跑或爬脱离险境。
(4)安全救护组:
A.接到火情后,应立即准备急救箱、担架、氧气袋等急救用品,按总(副)指挥指令赶至临时指挥部;
B. 设置明显标志,对伤员分轻重进行救治。
C. 向客人解释时要沉着镇静安抚客人情绪,阻止客人返回危险区域。
(5)其他人员:
A.工程部:向总(副)指挥提供各项指挥指令建议,协助总(副)指挥落实各项扑救、疏散指令;保证消防泵正常运转,保障灭火用水,指挥切断相应部位的电源,关闭相应部位的空调风机系统,遇有需要破拆作业时指挥破拆,指挥电梯停止运行;调用本店值班车辆运送伤员;必要时配合保安部值班干部率领扑救组奋力扑救。
B. 电工、水工接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赶到泵房,检查消防泵是否已正常运转,如有故障应立即排除,确保消防供水压力正常;
C. 门卫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留一人值班,开启大门,保持大门通道畅道,迎侯消防车并指引失火方位。其余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参加扑救组战斗;
D. 总机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迅速切断与扑救疏散工作无关的一切电话,保证灭火指挥通讯绝对畅通。
3、善后处理
(1)全面疏散后,各部门要清点自己人员是否全部撤出危险区域。客房部经理要组织人员清点客人,防止遗漏。
(2)人事部门负责视情况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液化气公司和医院等餐厅的联系。
(3)餐饮部视情况准备食品饮料,安排好疏散客人的临时生活。
(4)工程部在火灾扑灭后,应及时关闭自动水喷淋阀门,更换损坏的喷头或其它消防设备,并使所有的消防设施恢复正常。
(5)保安部负责保护现场,并重新配备轻便灭火器。
(6)工程部和保安部配合消防支队进行火场事故原因调查。
火灾应急预案及抢险救灾处理流程 篇7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1.3.1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 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 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骚乱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 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最高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 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 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 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 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 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 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 应急结束
4.4.1 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 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 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 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 调查评估
5.2.1 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 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 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 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 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 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 预案管理
8.2.1 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2.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