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3年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2023年的各地公务员考试目前已经陆续开始了考试报名,考生们需要根据自身所在地区的报名公告来确认报名时间,上海市目前已经针对本次公务员考试发布了考试大纲,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上海市2023年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吧!

  《政法》

  第一部分 法律的一般原理

  一.基础概念: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要素,法律的分类,法律的作用。

  二.法律的制定:立法体制,立法原则,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法律体系。

  三.法律的实施:法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关系,法律解释,法律责任。

  四.法律的发展:中国法律传统的特点,世界主要法系,法治理念和法治国家。

  第二部分 宪法及相关法

  一.基础概念: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原则,宪法监督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二.国家的基本制度:国体政体,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

  三.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

  四.国家机构: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

  五.宪法性法律:《立法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监察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部分 行政法

  一.基础概念: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的范围。

  三.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四.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及补偿,行政协议,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指导,行政事实行为。

  五.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概念,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六.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管辖,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决定和执行。

  七.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责任,行政赔偿。

  八.保密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主要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九.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法》。

  第四部分 刑法

  一.基础概念: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

  二.犯罪和犯罪构成:犯罪的定义与特征,犯罪的构成要件。

  三.排除犯罪性的行为: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故意犯罪的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六.刑罚: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种类,量刑,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和假释,时效。

  七.刑法各论: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第五部分 民法

  一.基础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主体:基础概念,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三.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规定,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四.代理:一般规定,委托代理,代理终止。

  五.物权:一般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物权的保护,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

  六.合同: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违约责任,保证合同,准合同。

  七.人格权:一般规定,人格权的种类。

  八.侵权责任:一般规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六部分 知识产权法

  一.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及其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的利用和限制,邻接权,著作权的保护。

  二.专利法:专利法和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人及其权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和程序,专利权的保护。

  三.商标法:商标和商标法,商标权利,商标注册,商标权的使用,商标权的保护。

  第七部分 商法与经济法

  一.公司法:基础概念,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与清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竞争法 (一)反垄断法:基础概念,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过度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三.市场秩序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权利与权益保护,经营者的义务,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二)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制度,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和罚则。(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

  四.宏观调控法 (一)财政法:基础概念,《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规定。(二)税法:基础概念,我国主要税种,税收管理体制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八部分 社会法

  一.劳动法:基础概念,《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二.社会保障法:基础概念,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法律制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三.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的主要类型及具体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法律责任。

  四.环境资源法:基础概念,《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

  第九部分 诉讼法与仲裁法

  一.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管辖和回避,辩护与代理,刑事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期间和送达,立案、侦查和起诉,刑事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

  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主管和管辖,诉的概念,诉讼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民事证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期间、送达,法院调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强制措施,民事审判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执行程序,民事诉讼时效。

  三.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和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基本程序,行政诉讼的证据和法律适用,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四.仲裁法: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机构,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裁决执行,涉外仲裁。

  第十部分 国家及上海市法治建设近况及热点

  一.国家及上海市立法最新进展

  二.国家及上海市依法行政最新进展

  三.国家及上海市司法改革最新进展

  《政法(基层人民警察)》

  第一部分 职业素养

  本部分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一.政治素质:政治立场与忠诚度,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

  二.职业道德与纪律要求: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人民警察职业纪律。

  第二部分 基础知识

  本部分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相关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基础知识,民法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础知识: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公安机关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执法监督。

  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基础知识:监狱、戒毒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监狱、戒毒工作的原则、路线、方针和历史沿革,监狱法、禁 毒法和戒毒条例,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

  第三部分 基本能力

  本部分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一.群众工作能力:宣传教育,沟通协调,组织动员,服务群众。

  二.行政管理能力:调查研究,纠纷化解,风险识别,风险防范。

  三.信息工作能力:信息收集,信用分析,信息应用。

  四.实务工作能力:巡逻,接警与处警,安全检查,安全保护。

  五.应急处理能力:事态研判,信息上报,合理处置,善后恢复。

  《信息技术》

  第一部分 计算机的基本组成

  一.硬件系统:计算机硬件系统的组成与功能,PC机硬件的基本知识,常见的计算机主板、CPU、内存、硬盘的类型,常用外围设备的基本原理、选型、使用和维护。

  二.软件系统:操作系统的基础知识,Windows的基本操作,文件、目录、路径的基本概念,进程的概念和Windows任务管理器,系统软件的安装方法,常见应用软件的功能和使用方法,设备的驱动程序、软件的升级、补丁等软件维护。

  第二部分 计算机的网络

  一.计算机网络:网络协议的基础知识和功能,OSI、TCP/IP、IEEE802等标准,ARP、UDP、FTP、SMTP、HTTP等协议,以太网、VLAN、V P N、ADSL、无线网络的基本知识,计算机无线网络协议,网络操作系统的配置。

  二.计算机网络设备:网络服务器、存储设备、调制解调器、集线器、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的原理、特性、功能和选型,计算机无线网络设备分类、性能和使用。

  三.Internet:域名系统基础知识和配置,上网查询访问的方法,常用电子邮件的种类和收发电子邮件的方法,网络信息搜索,网络信息下载、上传的基本方法,网络信息共享方法。

  四.综合布线和局域网组网:布线子系统,IP地址和子网掩码等知识,网络规划基础技能,局域网的基本使用方法。

  五.网络安全:网络安全的原理和功能,网络安全设计的基本方法,防火墙、入侵检测技术的基本知识和使用方法,病毒的基本概念和分类,病毒防范和清除,反垃圾邮件措施,恶意软件、谍件、木马的识别和清除,网络硬件安全保护,网络操作系统安全保护。

  第三部分 办公自动化

  一.Office 的应用: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的各种功能。

  二.办公业务信息化系统:办公自动化管理,办公业务流程与信息化,信息资源开发和管理,数据共享和协同办公,地理信息系统(GIS)基础。

  三.即时通讯和视频会议系统:常用即时通讯软件的功能和使用方法,视频会议系统的结构、功能和维护知识。

  第四部分 数据库、网站的建设和管理

  一.数据库管理:数据库的概念,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库使用和数据库备份方法,SQL语言的基本知识。

  二.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网站的规划,Web技术,网页制作,网页设计的艺术,网站的交互功能,网站的管理和维护。

  第五部分 信息法规与信息安全

  一.信息法规:信息化法律概念,信息传输与网络相关法律,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

  二.信息安全:信息化的安全威胁,信息安全的措施,信息安全保密基础知识。

  三.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的内容,信息安全管理的实施,信息安全的风险与评估,信息系统安全测评,信息安全产品的选择,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第六部分 信息化规划与管理

  一.信息管理概念:信息与信息管理,信息管理系统的整体构架,信息管理系统的整合,面向服务的架构(SOA),虚拟化的概念。

  二.信息化规划:信息化规划的概念,信息化规划过程,信息化规划方法,信息化规划与可行性研究,信息化项目评估。

  三.项目管理与实施:信息化项目的概念,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化项目管理的知识体系,信息化项目的过程管理,IT服务规范、操作方法。

  四.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基础知识,信息化项目的公开招标,信息产品政府采购,电子政务工程。

  第七部分 新概念、新动向

  在信息管理中影响较大的一些新概念、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和案例等,如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计算、博客、微博、微信及社交网络等。

  卫生健康

  第一部分 卫生法通识

  一、卫生法概述:卫生法的定义、特征和调整对象、卫生法的作用、卫生法律关系。

  二、卫生法的制定:卫生法制定的概念、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

  三、卫生法的实施:卫生法实施的概念、功能和特征、作用和意义、卫生法效力范围。

  四、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许可概念、特征和原则、许可设定、许可形式、许可设置程序、许可效力、许可变更和延续、许可撤销、注销和中止。

  五、卫生行政检查和调查取证:卫生行政检查的概念和特征、检查方式、调查取证的概念和原则、调查取证方法、证据保全、审查和运用。

  六、卫生行政执法: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原则、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手段。

  七、卫生违法及法律责任:卫生违法条件、卫生法律责任、卫生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原则、行政处罚管辖、行政处罚适用、卫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形式、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行政案件移送程序。

  八、卫生法律救济:卫生法律救济的概念和意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第二部分 传染病监督

  一、概述:传染病监督概念和特征、法律依据、主体和范围、传染病特点、法定传染病、常见和重要传染病、疫情分类和处置。

  二、预防监督:经常性预防措施、重点预防措施、监测制度、预警制度、免疫规划、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

  三、控制监督:散发和流行传染病控制措施、突发传染病控制措施、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监督管理内容。

  四、消毒隔离卫生监督:传染源监督、场所、物品和医疗废物消毒处置、消毒隔离防护措施、法律责任、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

  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督:病原微生物分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实验室设立和感染控制、菌(毒)种库、样本采集、运输、储存。

  第三部分 公共卫生监督

  一、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法律依据、生活饮用水和健康、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分质供水、涉水产品、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等卫生监督管理要点。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法律依据、公共场所概念和种类、公共场所监督概念和意义、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内容、经常性卫生监督的内容、公共场所卫生学监测、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三、学校卫生与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法律依据、学校卫生概念和内容、学校卫生监督概念和意义、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内容、经常性卫生监督的内容、学校饮用水监督、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的内容。

  四、职业卫生监督:法律依据、职业卫生概念、职业性有害因素、职业卫生检测和卫生标准、职业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定义和种类、职业病诊断、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

  五、放射卫生监督:法律依据、电离辐射基础知识、放射防护体系、放射防护原则和方法、放射卫生监督的概念、放射卫生和防护标准、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辐射源项分析、放射性产品和防护器材、放射工作人员监护、放射事故处理。

  第四部分 医疗服务监督

  一、医疗机构监督:法律依据、医疗机构定义、分类、组织结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和服务方式、医疗机构规划布局、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

  二、大型医用设备监督:法律依据、大型医疗设备的概念和分类、配置规划、配置许可、大型设备监督内容和方法。

  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法律依据、医学伦理基础知识、临床研究基础知识、临床医疗技术定义、分类、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和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内容。

  四、血液卫生监督:法律依据、血液和输血基础知识、临床用血基本知识、采供血机构类别、服务内容、设置和执业许可、采供血机构监督内容、临床用血的监督内容。

  五、母婴保健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监督:法律依据、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助产、节育和终止妊娠、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人类精子库基础知识、定义、管理要求、技术服务许可、监督内容。

  六、中医医疗服务监督:法律依据、中医药基础知识、中医医疗机构分类和特点、中医药传承和发展的要求、中医医疗机构许可、中医诊所备案、中医医师资格、中医医疗执业监督内容。

  七、卫生技术人员监督:法律依据、医师和护士执业基本知识、卫生技术人员从业资格、执业注册、定期考核、处方监督、麻醉药品和精 神 药 品、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外国医师以及港澳台医师执业基本知识和执业监督。

  第五部分 药品监督

  一、概述:药品定义和分类、药品质量、药品标准体系、药品管理法律体系、药品行政管理原则、基本药物制度、合理用药政策、监督主体、监督内容、法律责任。

  二、药品研发和注册管理:法律依据、药品研发、临床试验、药品注册、知识产权、药品名称和商标、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上市后再评价、药品信息管理。

  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定义、权利和义务、药品质量追溯制度、药品再评价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法律责任。

  四、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法律依据、药品生产概念、药品生产许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生产监督内容。

  五、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法律依据、药品经营企业分类和经营方式、药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质量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包装和标签说明书、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药品流通管理基本要求、药品广告管理、药品互联网服务管理。

  六、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法律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基本知识、药品供应管理、药品分级管理规定、制剂管理、静脉药物配置、调剂业务和处方管理规定。

  七、特殊药品监督管理:法律依据、麻醉药品和精 神 药 品基本知识、医疗用毒性药品基本知识、放射性药品基本知识、麻醉药品、精 神 药 品、医疗用毒性物品、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药事等管理规定、监督管理内容和方法。

  八、中药监督管理:中药的概念、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管理规定、中药品种保护、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监督内容和方法。

  九、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医疗器械定义和分类、监管宗旨和原则、医疗器械管理法律体系、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医疗器械研发和注册管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医疗器械上市后管理。

  十、化妆品监督管理:化妆品定义和分类、化妆品原料管理、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及相关要求、化妆品生产许可、化妆品生产监管(含委托生产)、化妆品经营监管(含使用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化妆品标签及广告管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化妆品召回管理、法律责任。

  第六部分 食品安全监督

  一、概述:食品安全的定义、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广告、食品安全监督法律依据、法律责任。

  二、食品生产安全监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过程监督、食品生产者监督、食品生产原料监督、禁止生产的食品监督、良好生产规范(GMP)管理、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食品召回制度。

  三、食品经营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食品流通许可、食品经营者安全监督、食品经营过程安全监督、禁止经营的食品监督、餐饮服务许可、加工经营场所和设施的监督、食品采购加工及存储的监督、食品服务人员安全监督。

  四、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安全监督。

  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危害识别、暴露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优先选择原则、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应急响应分级、信息发布管理。

  第七部分 医疗保障

  一、概述:医疗保障定义与分类、风险与保险、医疗保险及其原理、医疗救助、补充保险。

  二、医疗保险模式与评价:不同医疗保险模式基础知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特点、医疗保险评价的内容与方法。

  三、医疗保险需求与供给:医疗保险需求与供给基础知识、医疗保险市场失灵、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风险选择、市场失灵的应对措施。

  四、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与管理:医疗保险基金测算原理、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原则、渠道与方式、医疗保险基金分配与管理。

  五、医疗保险支付与费用控制:保障范围(待遇标准)、需方费用偿付、供方支付方式定义、特点与优缺点、协议管理。

  六、社会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法律依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药企业等监管内容。

  公务员的考试内容有哪些

  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申论》。

  行测主要考语言理解与表达,推理判断,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申论主要是考考生的写作能力和分析能力。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当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达到要求后,就会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时候会是结构化面试,也就是有很多面试官给你面试,主要考考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公务员考试的分数是怎么算的

  1、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成绩的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的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3、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笔试成绩的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4、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5、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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