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预报名今日开启

2022-11-22 10:22:13 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预报名

  2023年上半年的自学考试广东省东莞市的考试将在一月开始,而考试的报名在今天就已经开始了预报名,考生们目前已经可以通过报名通道参加考试报名了,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东莞市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预报名注意事项吧!

  2023年1月广东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广东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7日至8日举行。报名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新生预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2:00

  正式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7:00

  考生报考时间为11月29日14:00至12月2日17:00

  缴费时间为11月30日10:00至12月3日17:00

  以上是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开放时间。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考,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

  二、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三、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 预报名。

  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详见附件8)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不能使用上一期的预报名号。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

  预报名注意事项

  (1)预报名时,请在系统中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如填写有误,将会导致广东省考试院小程序人脸识别不通过。信息有误的考生请在预报名期间自行进行更正,逾期不能修改。

  (2)正确绑定本人手机号,不要随意借用他人手机号,绑定有误的将会影响报考课程。

  2.正式报名。

  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

  报名注意事项

  (1)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要求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11月25日前联系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电话:0769—23126082,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人脸识别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先通过预报名网页端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有误,如有误,请考生在预报名期间进行信息更正,然后密切关注人工审核结果;信息正确的情况下,根据小程序提示重新尝试上传相片,多次尝试仍不通过的,按小程序上的规定提交材料,并等待人工审核结果。

  (二)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当地市考办或其指定单位解绑。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的考生,在考试当周的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打印。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8天提倡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地级市。考生须进行考前8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4-1),同时如实填写考前8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4-2),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东莞市教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3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通知要求,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七、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八、其他(含附件下载)

  (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

  (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http://eea.gd.gov.cn)、东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edu.dg.gov.cn/)及“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讯息。

  附件:

  1.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

  2.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

  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

  4.考生健康上报说明和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

  5.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6.2023年1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7.2023年1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表

  8.《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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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上半年的自学考试广东省东莞市的考试将在一月开始,而考试的报名在今天就已经开始了预报名,考生们目前已经可以通过报名通道参加考试报名了,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东莞市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预报名注意事项吧!

  2023年1月广东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广东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7日至8日举行。报名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新生预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2:00

  正式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7:00

  考生报考时间为11月29日14:00至12月2日17:00

  缴费时间为11月30日10:00至12月3日17:00

  以上是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开放时间。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考,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

  二、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三、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 预报名。

  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详见附件8)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不能使用上一期的预报名号。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

  预报名注意事项

  (1)预报名时,请在系统中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如填写有误,将会导致广东省考试院小程序人脸识别不通过。信息有误的考生请在预报名期间自行进行更正,逾期不能修改。

  (2)正确绑定本人手机号,不要随意借用他人手机号,绑定有误的将会影响报考课程。

  2.正式报名。

  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

  报名注意事项

  (1)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要求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11月25日前联系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电话:0769—23126082,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人脸识别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先通过预报名网页端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有误,如有误,请考生在预报名期间进行信息更正,然后密切关注人工审核结果;信息正确的情况下,根据小程序提示重新尝试上传相片,多次尝试仍不通过的,按小程序上的规定提交材料,并等待人工审核结果。

  (二)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当地市考办或其指定单位解绑。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的考生,在考试当周的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打印。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8天提倡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地级市。考生须进行考前8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4-1),同时如实填写考前8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4-2),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东莞市教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3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通知要求,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七、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八、其他(含附件下载)

  (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

  (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http://eea.gd.gov.cn)、东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edu.dg.gov.cn/)及“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讯息。

  附件:

  1.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

  2.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

  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

  4.考生健康上报说明和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

  5.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6.2023年1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7.2023年1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表

  8.《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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