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出国留学网推荐专题“快递服务合同”相关内容。
在各项法律设施的不断健全与完善的今天,合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被越来越广泛地使用。合同签订即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设立、变更或者终止债权债务的关系。制定合同时要着重注意哪些方面呢?栏目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快递服务合同模板,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快递服务合同模板(篇1)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
一、 协议说明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文件物的收取、派送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双方基本情况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及费用结算,均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开户银行账号。
2.本协议一、二条中,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公章并经双方业务代表签字确认方有效。
3.本协议须双方业务代表签印,并加盖公司印章方可有效。
4.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内容是协议主体的补充;经双方协商,附件可以在不更改协议本体的情况下独立增删、变更、修改,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及有效期。
二、 协议标的
1.本协议标的: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到门快件及包裹派送服务。
2.乙方承运甲方快件到指定地点,该指定地点由甲方在托运书中具体指明。
3.乙方承诺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充足的运力资源,并有义务保证甲方快件安全、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三、 协议价格及费用结算
1.协议价格依本协议的所属附件为准。(附件略)
2.根据本协议,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
3.本协议涉及的运输费用采用月结方式结算,乙方每月10号前向甲方提供上一个月发生的费用清单及货运签收联等相关单证,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结算账单明细和相关单证后,甲方进行核对和确认(甲方于10日内审核完毕),审核确认无误后,甲方应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现金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不得拖欠。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快递服务费用支付延误,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获知快件在途情况信息和每单快件到货时间及收货情况信息。
2.快件交接以后,甲方有随时对交付承运快件进行跟踪查询的权利。
3.甲方有权对甲方快件在乙方的运作过程进行监督,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权提出书面意见。
4.甲方有通知乙方提货的义务。同时,甲方应准确给乙方提供提货地点、提货时间、快件数量、目的地等货运信息。
5.甲方有义务按照协议规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输的服务费用。
五、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时确认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义务和要求按协议规定及时支付运输费用的权利。
2.乙方有要求甲方在快件交接时提供准确、完备的快件交接单据的权利。
3.乙方有拒绝承运不符合运输规则快件的权利。如甲方刻意隐瞒其交付的违禁物品,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社会负面影响的损失。
4.甲方交付乙方托运的快件,乙方应在承运过程中将准确的货运信息告知甲方指定人员。因特殊情况而发生变化的,乙方须把变化后的信息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作出安排。
5.乙方有解决和答复甲方对快件查询跟踪的义务。
六、 免责条款
若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则乙方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1.托运人错误填写地址、姓名、电话等信息,导致货损、误送或迟送;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货损;
3.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所致的损失;
4.托运人的包装所致损失;
5.因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所致;
6.因为货损而导致的其他间接损失。
七、 保险及赔偿
1.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若商品需要保价,则按申报的实际价值加收5%的保价费。
2.对于甲方所托之物品、文件,因乙方之过失而造成遗失、损坏所衍生出之直接费用,含甲方客户因托运物品、文件的丢失、损坏而向甲方索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刊登遗失广告及补办该文件所发生的交通、通讯费用(甲方需提供相应的票据)并提供免费的补寄等,乙方须无异议赔偿给甲方,赔偿数额双方协商。
3.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产生的费用,乙方应于3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标准给予甲方赔偿。
八、 保密条款
1.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严守对方的一切相关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运价、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条款并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方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本协议终止以后,在三年时间内,该保密条款对甲、乙双方仍然有效。
九、 协议终止
1.本协议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
(1) 本协议期满。
(2)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3)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4) 一方根据本协议构成违约,而履约方选择终止本协议。
2.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1) 甲方连续两次付款超过乙方要求时间(30天以上)。
(2)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有违禁物品并有刻意隐瞒行为。
3.任何一方因内部原因欲终止本协议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结束本协议。
4.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处理争议期间,除有争议或必须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 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一个月为协议试行期,试行期间如对合作不满,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2.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重新续签本合同。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议执行期间协商解决,并依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并对外保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日
附某公司的快递单样本(供参考和对比)
1.填写详情单前,务请认真阅读该单后面的“用户须知”。
2.请详细如实填写详情单内填写项目。
3.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递和联系,务请提供收件人和领件人的电话号码。
4.快件内请勿夹寄现金、危险品及任何禁寄物品。
5.邮政法规定的: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等,请勿交本公司寄递。
契约条款
由__________快递作为货运代理的发运人承认以下各条背书条款,作为共同遵守,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条件,本条款自发运人和承运人双方签字之日起确认生效。
一、 运单
_____快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二、 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发运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志的物品。
2.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重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发运人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行保价措施。
3.发运人必须在《_____快递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发运人承认_____快递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快运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发运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快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_____快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的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_____%保价费,否则寄件人默认_____快递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_____元。
三、 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
_____快递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重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四、 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
发运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留置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五、 负责条款
1._____快递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争、暴乱、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_____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_____快递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他非主体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_____快递对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 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
(2) 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是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他违禁品。
(3) 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六、赔偿限额
1.对一般物品(未经保价)均按每件最高人民币_____元赔偿。
2.对保价的物品按实际金额赔偿。
3.最高报价额限贰万元人民币。
4.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
七、 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_____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利。
2.发运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八、 适用范围
1.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_____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他的指定代理人。
2._____快递与发运人之间所签订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
快递服务合同模板(篇2)
甲方: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 总则
1、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是中通快递在金乡的唯一授权的区域代理商,享有在金乡区域的一切相关经营权、收益权、管理权,标识使用权、品牌拥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人要求在金乡加盟中通速递,均需签订本合同。
2、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甲方所有的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授权乙方在指定的区域从事中通快递服务经营活动(具体区域参见附件一);
3、 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区域加盟代理商在经营之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4、甲乙双方各自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一方对外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其自行独自享有和承担,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
二、___ 加盟条件
1、乙方应自行设置符合甲方要求且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人员、办公场所、仓库、交通工具及办公所需的其它设备设施。其它设备设施中包含至少一台可正常上网的电脑、一把无线扫码枪;
2、风险保证押金: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缴风险保证押金___ 元,用以保证派件安全和时效。特别说明:遗失罚款1000元/票(如物品价值超过1000元按实际价值处罚),延误罚款100元/票。
3、网络加盟费:乙方以下列条款中的第___种加盟方式加盟。加盟费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予退还。
加盟方式(一):乙方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网络加盟费人民币___ 元/年。乙方有权续签约,无权转卖经营品牌使用权,如乙方未续签合同,甲方可以在该区另招加盟商。
加盟方式(二):乙方买断永久加盟区域的经营品牌使用权,需一次交纳加盟费______ 元,乙方有权转卖经营权。
三、___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经营行为以及执行协议约定的情况,并对乙方违背《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网管条例)行为按照《网管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甲方有权从乙方风险保证金中扣缴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发件费用及乙方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中的条款受到的罚款等相关费用。
(2)乙方有如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不予退回风险保证押金,保留对甲造成其他损失的追偿权: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
乙方严重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且给甲方带来经济上较大损失的;
协议期内乙方加盟其他物流、快递公司网络的;
乙方损毁甲方形象及声誉的行为。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本协议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中条款规定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规定为乙方提供速递网络服务。
四、___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共享甲方的网络资源,获取甲方分派的快件派送业务;派送费用:0.8元 /票(以客户签收计数)
(2)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物流快递业务,并自行决定快件收运价格及与客户间的结算方式;甲方按公司统一价格的6.8折收取乙方的发件费用(甲方提供面单)。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每日准时到甲方收发件,运费自理。严格按照《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当日支付应付甲方的全部费用;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另外自营或者以其他公司名义经营其他快件业务;无论因任何原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清单等各种物料;
(4)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时,乙方负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声誉及形象;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接受甲方营运指导,允许甲方或者甲方派遣的人员进入乙方经营场所内检查乙方的全部经营情况;
(6)乙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承运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___ 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
1、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的行为受到本协议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约束,任何违背《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处罚标准一律遵循《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六、___ 协议生效、解除、终止及延续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再续约,乙方所交纳的风险保证金延续至下一期协议期满;
2、甲乙双方当中任何一方须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待双方财务对清账目并结算完毕后,方可解除本协议。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不退回乙方交纳的押金、风险保证押金;
3、如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未满六个月时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的,甲方只退还乙方所风险保证金的50%给乙方;
七、___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___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___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___ 期:___
乙___ 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___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___ 期:___
______
附件一:
乙方服务区域(含收件和派件区域)
快递服务合同模板(篇3)
申通快递公司服务合同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是“申通快递”品牌及有关商标的合法持有人,该品牌和商标由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授权加盟“申遒快递”网络并独立承担责任的快递服务单位在提供快递服务中使用:
本合司的快递服务是接受托运入(寄件人)委托,承担递送快件物品义务,并收取相应快递服务费用的单位。
本合同的托运人(寄件人)是委托快递服务单位递送快件物品并支付快递服务费用的单位或者个人。
为了明确快递服务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托运人(寄件人)和快递服务单位特约定如下条款:
一、托运人(寄件人)权利和义务:对交寄的快件物品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保价;获得快递服务单位安全、及时的快递服务;交寄快件物品不属于国家禁止寄递范围,并进行妥善包装;诚实告知交寄快件物品的状况;准确、工整地填写快递详情单,并依照相关规定出示有效证件。
二、快递服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依法收寄快件物品,并根据约定提供安全、及时的快递服务;对信件以外的快件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当场验视,对禁寄及拒绝验视的有权不予收寄;向托运人(寄件人)提供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的查询眼务。
三、因自然性质,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寄件人)或收货人的过错,造成所交寄快件物品毁损灭失的,快递服务单虚不承担赔偿责任。对特殊性质的快件物品(如重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托运人(寄件人)应做特殊处理,并向快递服务单位作出特别声明,或实行保价措施。
托运人(寄件人)违规交寄快件物品或包装不善导致快递服务单位物品或第三人物品等损失的,托运人应当向快递服务单位或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保价条款:托运人(寄件人)可根据交寄快件物品的重要性、易损性等,自主选择保价或不保价快递服务品种。
如托运人(寄件人)对交寄快件物品选择不进行保价,则双方确认交寄快件物品实际价值不超过其支付的快递费用5倍。选择不保价服务品种的,如交寄物件物品毁损灭失,按照双方在快递详情单上的约定进行赔偿,如双方没有约定,按照最高赔偿标准不超过托运人(寄件人)已支付快递费用的5倍赔偿。
选择保价服务品种的,双方确认交寄快件物品实际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若快件物品毁损灭失的,则按实际损失赔偿;保价费按照所保价快件物品价值的1%-3%计收,托运人在向快递服务单位办理保价手续时,应当向快递服务单位交付能够证明快件物品价值的有效凭证,经快递服务单位的查验确认,取得快递服务单位开具并盖有公章戳记的保价单据。
五、送达时间:快递服务单位可以与托运人(寄件人)约定送达时间,没有约定的依快递服务标准规定。如快件物品被确认属于延误并造成托运人(寄件人)损失的,快递服务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没有约定赔偿标准的,按照相关法律或快递服务标准执行。
六:查询:快递服务单位向托运人(寄件人)提供自托运物品交寄之日起一年内的查询服务,查询时托运人(寄件人)应提供详情单副本及支付快递费用的凭证。
七、索赔约定:托运入(寄件人)要求索赔应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提出。如托运人(寄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索赔申请,则双方依本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
快递服务单位只对交寄快件物品的本身价值依照本合同进行赔偿,双方确认由于快件物品毁损灭失所引起的托运人(寄件人)的其他损失(包括期待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八、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快递服务单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和快速行业服务标准规定执行;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十、快递详情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自托运人(寄件人)、快递服务单位收寄人员在快递详情单上签字(盖章)或物品实际交寄后生效。